伪满洲国在本地实行保甲制度,像陈洪农头上也有一个保长的头衔。()其实这个保长大体相当于原先实行村镇制度时的村长位置。
保甲制度的基本形式是10进位制(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以后鉴于各地地理、交通、经济情况各异,在实行新县制时采取了有弹性的办法,规定“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乡(镇)之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保设保办公处,有正副保长及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保长与乡(镇)长一样,亦实行政、军、文“三位一体”,保长通常由当地地主、土豪、顽劣担任。通过保甲长牢牢控制民众,“使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
保甲长受区保长指挥监督,负责维持保甲内安宁秩序。联保主任受区长指挥监督,负维持各保安宁秩序总责,但各保应办事务仍由各该保长负责。保甲组织的基本工作是实施“管、教、养、卫”。“管”包括清查户口,查验枪支,实行连坐切结等;“教”包括办理保学,训练壮丁等;“养”包括创立所谓合作社,测量土地等;“卫”包括设立地方团练,实行巡查、警戒等。
保甲制度的实质是通过联保连坐法将乡镇变成大囚笼。联保就是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连坐就是1家有“罪”,9家举发,若不举发,10家连带坐罪其主要内容是:出具连坐切结时,由户长签名盖章或匣押,一式两份,正结存县,副结存区。各户如发现另户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应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便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
陈洪农没有被村里人举报其儿子为“匪”,这也说明宗族关系的力量,陈洪农利用这种力量能够完全控制这个盘龙保。
但是最近抗联着力发展的百余村庄也出现了告密和反复的现象,一些抗联发展的积极分子被暗中敌对分子举报或秘密杀害,仅仅最近的几天就发生了十余起同类事件。
往往抗联的工作组前脚走,后脚就就有伪装顺从的伪保长撒欢似的跑向镇里告密,有些“势力”强大的土豪还敢绑架杀害那些与抗联接近的村民,一时间竟弄得血雨腥风。
这几日马迁安率领这一部分人南下离开了盘龙村,部队不能总在一个地方盘踞,要时常流动让敌人摸不到确切情报。今天马迁安听到各处传回的线报,气的大发雷霆,在龙门沟村的司令部内,马迁安一拳将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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