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184节联投的罪证(第1页)

第三卷第184节联投的罪证

2月12日,田瑞山给北阳市委递交了他来联投四个半月的工作报告。()在这份长达1.2万字的手书的充满wenge遗风的报告中,田瑞山罗列了联投的六个问题,也叫“六大罪状”。

第一:拒不接受党的领导。联投领导人虽然申请在企业内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但其主要领导人根本不将党委放在眼里。刻意打压党委的工作,不仅不在经费上给予支持,而且禁止党的工作的正常展开。其主要领导人的彻底的资产阶级立场暴露无疑。

第二:联投内部完全实行资产阶级的价值观,鼓吹市场决胜论,毫无一丝的社会主义的味道。除了所占的土地是社会主义所有外,联投已完全资本主义化了。

第三:对内残酷剥削工人,培育了一批工人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联投内部的薪酬分配差距惊人,普通工人与企业的领导人工资差别高达数十倍之多。用普通劳动者的血汗养肥了一批剥削者。

第四:安全制度缺失,置工人的生死于不顾,片面追求所谓的效率和速度。90年联投旗下的陶氏建筑公司曾发生伤残一人的恶**故,但被其领导人用金钱压下了,当事人未收到任何的处罚。

第五:利用政府处置国企的失误,大肆收购国企,快速实现资本主义化。

第六:采取投机倒把的手段,与国有企业在多方位展开竞争,大挖社会主义的墙角。

这六条罪状在胡友荣眼里都不是致命的,但田瑞山的职责和业务素质又无法拿到联投逃税漏税的证据。所以胡友荣对田瑞山的报告是不满意的。比如党委在私企的工作问题,完全是个新课题。北阳的私企中只有联投申请成立党组织。第一条很难用政策和制度框住联投。至于第二条讲的资产阶级的观点和方法问题,在胡友荣看来,私企当然是资本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难道还能指望私企来建设社会主义?第三条关于老板或高管与一般工人的薪酬问题,同样没有现行的制度来约束。第五条是政府的失误,如果政府不出售国企,私企怎么收购国企?真正值得调查的是第四和第六条。联投囤积原材料和在海南注册房地产公司胡友荣是知道的,恒运也在海南进行着大致相同的工作,或者说恒运正是受了联投的影响,这真是讽刺。

但这份报告至少给了胡友荣对联投展开调查的因由。

接到报告的第二天,胡友荣召集市委常委临时会议,安排对联投的审计和调查。胡友荣在会上讲,田瑞山同志披露的有关联投的问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