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103节陶张分手(第1页)

荣氏收购荣诚美食,促使张诚与陶莉莉最后分手了。()

荣诚美食本是张诚与陶莉莉创办,在82年时加入了荣飞,获赠10%的股份,公司名称即取了荣飞与张诚名字的合称。后来荣飞在香港赌球搞到他的第一桶金,对荣诚美食进行了大规模注资,支撑了荣诚火锅连锁在北阳市的迅速扩展。资金注入,却没有形成股权调整方面的最后文件。创业之初的私企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问题。一直到84年,在陶莉莉的坚持下,已经初具规模的荣诚美食的三个股东才达成一致的协议,荣飞占45%,张诚夫妻俩占55%。夫妻一体,他们也不会再分股份。当时谁有能想到张诚对陶莉莉移情别恋,最终走上分手呢?之后荣诚美食继续发展,首先花园酒店置入荣诚,然后是凤仪酒店的裙楼及凤仪美食广场的13家店铺。直到89年启动紫薇酒店工程,荣诚美食集团已是营业额过亿的大型餐饮集团了。后续的投入账务都是清楚的,荣诚美食自身积累大约占了32%,其余都是联投,具体的讲就是明华贸易的投入。这样陶莉莉夫妇的股份缩水至总股本的17.6%,如果夫妻对半分,张诚应持有新公司总股本的8.8%。

荣氏对荣诚给出1.2亿美元的估价出乎张诚和陶莉莉的预计,在账面上荣诚美食的资产只有人民币3.2亿,包括15家火锅连锁店,13家二层店铺,一座三层酒楼(含副楼),三层裙楼(经营面积1万平米左右)以及一座在建工程。荣飞倒觉得荣氏的开价比较公道,荣诚火锅在北阳的知名度很高,无形资产这一块在与外资合作时长期被忽视或者严重低估。另外荣诚美食的盈利能力不容小觑,89年的账面纯利达到3850万元(税后利润)。考虑到紫薇酒店建成后在北阳市高档餐饮业的影响,荣氏给出的价格并不离奇。

荣氏收购荣诚的协议谈妥,将更名为荣氏(香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荣诚担任。总经理依旧委任叶家澜。荣飞及张诚夫妇的股权都发生了变化,张诚名下的4.312%的股权将价值约5000余万人民币。张诚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向陶莉莉提出索要4000万现金的条件放弃自己的股份,同时与陶莉莉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归陶莉莉,放弃的股权差价算作对一子一女的抚养费)。张诚不想见荣飞,他也知道陶莉莉拿不出这笔巨款,解决问题还得靠荣飞。

已经与张诚分居两年的陶莉莉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方案。她约荣飞见面谈,给荣飞看张诚起草的离婚协议,问荣飞的意见。荣飞说这要你拿主意。我不好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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