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平关城最南边的一个街区,算是整个城里最偏僻的地方,也是最让沈昊林、薛瑞天他们头疼的地方。
在嘉平关城还没有成为一个城,换句话说,还没有成为沈家军驻地的时候,最南边的这个街区就是整个边关最乱的地方,百姓们厌恶这里和厌恶辽、金是一样的。
这个地方聚集着边关最邪恶的人,什么小偷、骗子、逃犯,还有辽、金的探子混在其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们看到他们,如果撒丫子赶紧跑,那么被他们抓住就是九死一生。后来沈家军进驻边关,下了狠力气进行整顿,那些人或死、或逃,再也没有在嘉平关城露面。
这些人虽然消失了,但那块地方还是在的,边关的百姓对这里依然是避之不及,那种恐惧、那种不安是刻在骨子里的,每当他们经过这个地方的时候,明明知道那些人已经不在了,他们不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是空的,依然会加快脚步逃离这里。所以,城中的百姓根本就不愿意到这个地方来安家落户。
可这块地方空着也不是个事儿,后来还是有几个外地来的商人合伙将这块地买下,才算是有了新的主人。这些商人在这里盖了房子,准备寻找租客。因为曾经的那些风言风语,嘉平关城的本地人是绝对不会跑到这里来租的,所以,租客大多是不太了解这里原本情况的外来人以及盘缠不够的过路旅人。即使是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意也渐渐好起来,也越来越有人气儿,越来越有烟火气了。
“所以,你说的那个奇人,又是怎么回事?”薛瑞天打了个哈欠,“奇人也要住这样的地方?”
“奇人也有没银子付帐的时候。”金菁翻了个白眼,“这个奇人叫冯淼,我看了他的路引,今年十七岁,从天山来的。”
“天山?”沈茶一挑眉,“真的有天山啊?我一直都以为是说书先生胡编的。所以,他是江湖人?”
“从天山来的可不一定就是江湖人啊,小茶!”金菁轻轻摇摇头,“他家在天山,经营马场的,倒是会两下子,也只是能防身而已。”
“那他上边关干嘛来了?买马?”
“要说聪明还是小天聪明,一语中的。”金菁笑呵呵的朝着薛瑞天挤挤眼睛,“但不是买马,据说是考察合适的牧场还是什么的,也是跟马有关的。但我觉得,就是他家里觉得这个孩子太聒噪,借机给扔出来的。这孩子年纪不大,那个嘴啊,叫一个能说,叭叭叭的,光听他一个叨叨了。”
“考察牧场……”沈茶点点头,“为什么住在这里?不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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