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从娘肚里出来就没有求人的习惯,然而自从她阴差阳错的认识林风这小子后,她似乎也学会了低声下气的求人,林风才走出十来步,她就追上来了,并抓了他的一只手摇晃着,那样子既天真又好笑,“林风哥哥,妹妹求你了,别走好吗?”
林风停住了脚步,显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恁是不开口说话。
“只要能救我爸爸的命,我什么都听你的,行吗?”陈晓可怜巴巴地瞧着林风,她的声音很小,就像她前世欠了林风什么似的,从而使得林风不忍心与她斗气了。
他慢慢地转过身,正眼注视着陈晓,她那两叶黛眉正中间的那颗红色的小痣攫住了他的目光,雪白的皮肤微微透着光泽,乌黑的长发在无风之下依然不失飘然之状,他不由暗叹,这妮子该不会是仙女下凡吧?
“我的好哥哥,哦,不,亲爱的老公,请你留下来好吗?”陈晓像个小孩子似的撒着娇。
林风听到她突然改口叫他老公,还特意加了一个亲爱的,他顿时乐得一阵头晕目眩,差点连自己姓甚名啥都不知道了,不过他很快便压制住了兴奋之情,明知故问道:“陈总经理,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
怔了怔,她红着小脸低下了头,“你小子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哦……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勉强你,我走了……”林风甩开好的手,转身又要离开。
陈晓知道自己拗不过这小子,只好冲上去拦在他身前,勉强自己冲他挤出一丝笑容后低头轻声道:“亲爱的老公,请你留下来,好吗?”
林风仰头偷笑了一下,然后迅即敛住笑容,对她说道:“嗯,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好人做到底,我们回你爸爸的病房去吧。”
陈晓抬头违心地笑了笑,“好的,那我们就按计行事。”
接下来的日子里,林风像陈永恒的亲生儿子一样照顾着他,林风将自己在部队的生活以及自己喜欢音乐的事一一讲了出来,两人越来越聊得来了,在别人的眼里,他们根本不像父子,而像一对好朋友。在聊天中,林风得知陈永恒特别喜欢听军歌后,每天都唱军歌给他听,由于心情的愉悦,才十天左右,陈永恒在林风的搀扶下基本上可以行走了。
陈晓见林风如此用心哄她父亲开心,好几次都被感动得偷偷地抹眼泪,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不过她与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她喜欢把感情深藏心底,从不轻易表露出来。虽然她多次请林风吃饭以表感谢之意,却从未与他谈过感情之类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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