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嘿,抬头(第1页)

需要画受伤特效妆的戏一共三场。

这三场戏不需要什么演技,所有情绪都被孟时用“划时代”的颜文字剧本标注的一清二楚,所以进度很快,十点出头就全部完工了。

老秦先是带着口罩和孟时客串了变性和整容的医生,接着又扮演送他们去变性的“老大犬金”。

他玩的挺开心,于是手一挥请“剧组”所有人吃夜宵。

吃完夜宵。

孟时和李记回到住的地方,房子是李姜山租的三室一厅。

是个旧居民楼,距离“荆林”馆子不远。

孟时目前也住这。他来时没想自己会在这座城市待多久,也懒得看房子租房子,于是这段时间就跟个随波的浮萍一样四处飘。

李记这一天过的很新奇,但也累的够呛,洗完澡回自己房间,倒头就睡了。

而孟时在床上躺着毫无睡意,半个小时后,索性翻身爬起来,从背包里翻出来有些时间没用的“疆界”相机,带上备用的电池和储存卡,出门。

“时间也不早了,早点回去吧,下次来,新酿的‘观音’应该好了,你们帮我品鉴一下。”

凌晨,过一点,李志节笑着把两个二十五六岁自称“大龄单身女青年”的姑娘劝走。

他站在门口挥了挥手,目送姑娘离开,收了笑容,伸手把玻璃门上“正常营业”的牌子翻了个面。

牌子的背面本来写的是“暂停营业”。

不过,这四个字在刚刚过去的暑假里,被顾小汐用水彩笔覆盖成了【我舅舅自个儿喝酒呢(^_?)☆】

李志节看着五颜六色的字,想起这丫头抱着孟时妈妈喊妈妈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摸出一根烟叼在了嘴上,再把店里播放的音乐关掉。

他抽烟喝酒,但觉得自己没什么瘾或者说欲望,想停随时可以停,之所以不戒就是习惯了而已。

当然,可能习惯才是最大的欲望。

可忙里偷闲点根烟,没到关门时间给营业的牌子翻个面,自个喝点小酒,他觉得挺好,不是什么臭毛病。

只是孟时和温桐走了,他把清吧改成精酿酒馆之后,“自个喝一杯”的频率逐渐多了起来。

特别是最近学着自己酿酒,就更有理由了。

世涛是精酿中的黑啤,英文名“Stous”源自法语Etout,原义是:强烈,光荣。

它有着奶油般的口感,极强的烘烤麦芽所带来的类似巧克力的味道,还有较强的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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