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离开以后(第1页)

车上人多混乱,沈知初担心遇到扒手根本不敢闭眼休息,硬生生从A城颠簸了二十四个小时来到了一处小镇,简单休息一天后,又继续坐车顺着地图的路线走走停停,像是一只兔子一时一个窝。

就这样一晃两周后,她来到一处村镇,这个地方连地图显示都很模糊,她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

这里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是交通不方便,另外乡镇里说的都是方言,语言交际有些不通。

沈知初适应能力向来强,这点问题习惯了也就好了。

好处比较多,一是物价便宜,二是鱼龙混杂不太好找人,三是做事办卡不需要什么身份证。

沈知初交完房子租金,回到几平米的卧室里,床现在还只是一块木板,需要她去买床垫,被子。

乡镇里的房子算不上多好,她租的这套一的房子还算干净,地面也不潮,好好收拾一下安家下来很稳定。

沈知初顾不上休息,当天下午就去把锅碗瓢盆给制备了,卧室里床上四件套,洗漱用品等等,七七八八花出去,一下子就花了将近两万。

还有很多还没买,沈知初买了部手机办了手机卡,备忘录里全是她记的要买的东西,还有冰箱。

她一个人住,这些家电都是按小的买,本来她还打算买个洗衣机的,但她不确定自己能住在这里多久。

好在夏天的衣服也好洗,曾经锦衣玉食又有佣人照顾的生活现在是没有了,什么都得靠自己来。

沈知初铺好床后肚子饿的叫了起来,乡镇里不能点外卖,要吃饭要么买菜回来自己做,要么去镇上吃饭或者在商店里买点东西。

她揉着肚子,去镇上点了碗面吃,然后又去超市买了鸡蛋,牛奶,面包,一罐榨菜,一袋五斤的大米。

她手指没力,只能把袋子一个个往手臂上套,等回去后,两条手臂全红了,被勒出一条挑红痕,看的扎眼。

除了手疼外,脚也钻心的疼,一停下休息那股痛意就从下往上钻了出来。

沈知初脱掉鞋袜一看,脚板心红了,后跟上全是血泡,带血的脓水跟袜子黏在一起。

沈知初倒抽一口凉气,眼睛都疼红了,她咬紧牙关小心翼翼的掀开后脚跟的袜子,撕扯着血肉。

沈知初是个极其怕疼怕苦的人,她崴着脚从背包里拿出一瓶药,碘伏喷上伤口,刺痛从脚跟直充脑门,疼的眼泪差点掉出来。

她强忍着,这点痛都受不了,那她以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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