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肆章 归也(第1页)

一阵南风呼啸而过,草原上伫立的大纛猎猎作响。

巫勒部的台吉、被送往盛国的诺颜质子阿祀尔用那双并不白皙却也并不粗糙的双手勒住了马缰绳。

阿祀尔在八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盛国的国都,成为了寄人篱下的质子,他本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到寥廓的草原,他本以为自己会逐渐淡忘关于故乡的一切……

但随着他扫视过巫勒那绣着云朵图案的大纛时,所有尘封的记忆都如野草疯长一般重新浮现,而他也怀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感将实现久久地停留在云朵大纛之上。

“少主人。”一队骑兵从阿祀尔的对面赶来,疾驰如飞,最后停在了风尘仆仆的阿祀尔面前,为首的中年男子披着绣云朵的披风,头戴一顶雪白的毡帽,他恭恭敬敬地呼唤着年轻的阿祀尔。

阿祀尔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只觉得十分亲切眼熟,但时隔多年过去,却又不敢相认:“你是……兴哥叔叔?”

兴哥的名字也未必是这两个汉字,他的辈分也的确当得起阿祀尔的叔叔辈,但人家名字的发音就是这么发的。

兴哥怔了怔,显然他也没有想到阿祀尔可以将他认出来,但这个结果令他大喜过望,他点了点头,语气慈祥却又不失尊敬和喜悦:“是的,当年就是由我负责护送您去往盛国的都城。”

兴哥是巫勒部最强壮的勇士之一,因为其精湛的骑射术与无可撼动的忠诚被巫勒部诺颜任命为自己的卫队长,赐予了白云披风,而当年负责护送阿祀尔安全抵达京城的人也是兴哥。

事实上,阿祀尔可以认出这位卫队长也实属情理之中,毕竟兴哥作为一个成年人,虽然年龄增长了十四岁,但相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充其量也就是皮肤上多了很多岁月的沟壑。反倒是阿祀尔——他在离开巫勒部时只有八岁,身形也算是比较瘦弱的,但这些年过去不但成长的膘肥体壮,就连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把他现在这身胡部人的装扮换成盛国的布衣长衫头冠,说是盛国人也没有什么问题。

兴哥边引领着阿祀尔的“返乡团”融入自己的骑兵卫队,边闲聊道:“做事要讲究个有始有终,当年是我送你到盛国的,本来也应当是我去接你回来,但无奈诺颜大人在前些日子亲自在饮马河战场与高勒部大战,我也是分身乏术。”

虽然胡部语中鲜有“成语”的概念,但巫勒部是与盛国接壤面积最大的部族,兴哥也曾经作为使者和卫士护送阿祀尔入京,对盛国语也算是略懂,便说出来一个差不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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