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三人乐队(第1页)

现在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钟,不是酒吧上客的高峰时间,偌大的一间屋子里只有寥寥几个客人,东一堆西一堆地坐在一处,显得有些冷清。 我和小丫头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随便要了两杯饮料,一边喝着一边打量着酒吧里的环境。这家酒吧大概是刚刚开张不久的样子,装修得还都很新,灯光淡淡的,放着轻柔而好听的音乐,整间酒吧显得格调不凡,看得出来,老板应该是个有品位的人。 酒吧的正中间是一个半米来高的台子,台子上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只是零零散散地摆放着一副架子鼓,三把椅子和几个麦克风。 就在我和小丫头边喝边聊的时候,后面又陆陆续续地来了几个客人,酒吧里显得也不是那么空落了。就在这时,时钟敲过八点钟,角门一开,我闻声望去,注意到从角门里面走出了三个年轻人,径直向着中间的台子上走去。 这三个年轻人中,走在最前面的个子最高大,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光头锃亮,穿着一件略显紧身的T恤衫,显得身材十分健壮,尤其是两条胳膊上面的肌肉,把T恤衫的袖子撑得鼓鼓的。这个年轻人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手里拎着一对鼓槌。 第二个年轻人中等身材,有些偏瘦,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上面的三个口子全都敞开着,留着一头披肩的长发,前面垂了下来,挡住了脸,看不清容貌。这个年轻人的背上背着一把吉他。 走在最后的年轻人个子介于两者之间,留着一头短发,根根冲天而起,显得个性十足。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在嘴唇上面穿了一个明晃晃的钢环。这在九十年代后期可是十分罕见的事情。这个年轻人的背上背着一把低音贝司。 三个年轻人走到了台上,那个个子最高最壮的光头来到架子鼓后面,坐了下来。其余的两个则一左一右坐在了光头的前面。 “喂,喂!”三个人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高度,那个背着吉他的长发年轻人对着麦克风说道:“各位朋友们晚上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和你们相聚。现在请允许我们为大家献上一首歌曲,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The Eagles:《Hotel California》)。希望大家喜欢。” “哥,这三个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