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 情不自禁(第1页)

“来来来,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老王狞笑着、亲密地揽住其中一个的肩膀,“你该不会恰好认识几个成天带着一船鱼竿在外边晃悠小偷小摸的混账吧?”

小伙子欲哭无泪的看着那柄抵在自己腋下肋巴骨部位狰狞无比的7棱页锤,差点没当场尿一裤兜子,考虑到自己可能会成为第一个因尿裤子空气污染而被恐怖大锤活活锤死的罕见人类观察样本,他坚决忍住了尿意。

“我...我...不认识...”代志哆哆嗦嗦的胡言乱语,“啊不是,我认识,不不,我是说我认识的几个人肯定知道他们在哪,真的,呃,我不骗您,这样的人很多,不是,我的意思是,我都听说过有这样的人,那群王八蛋有自己的组织的,我认识几个家伙,肯定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

老王差点被饶晕了,不过仍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唔,街边那种夜莺,有高端大气上档次一点儿的嘛,兼职的那种,你懂我意思吧?”

懂懂懂,我踏马可太懂了,你的语气充分且有理有据,吓人呐后面这個问题对你才更重要前面只是捎带脚顺便的!

小伙子叫代志,另一个叫秦时华。

俩人平时经常在一起厮混,小偷小摸的事做过不少,但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明目张胆的偷窃过路人的钱包,毕竟这座地下小城实在太小了,人数加起来总共可能都不超过五位数,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没喝到神志模糊的话,还真不敢这么干...

做了好半天心理建设,似乎终于能够确定老王不会手一抖宰掉自己,代志和秦时华才勉强淡定下来一些。

“您...不是浮空陆上的人吧?是路过的从属者?还是上了轨道的大佬?”

“屁话那么多是嫌死的晚?”老王骂道,“小崽子知道的还不少!听你意思,你还碰见过几次轨道者?”

“是的...半年之前来过足足几百个,带着激进派去抄行尸老巢,全折在那,从那之后就再没人打过搬到上面住的主意了。”

“哦?有点意思...”

代志和秦时华带着三,不,四个人来到个破破烂烂的酒馆,找到一伙打牌痛饮劣质啤酒的精神小伙,这俩滑头口中所说的“朋友”显然和他们的说法不大一样。

“弱志!甘妮娘!你他妈居然还敢出现呃——”

老王随手拍碎厚达八寸的木桌,单手把这个家伙提起来,用充分肯定的语气阐述了自己的意愿。

“大,大佬,有话好说有话好说!”酒馆中的人一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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