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糊涂(第1页)

秦恪闻言,勃然色变,怒道:“好一个踩高捧低的侄媳妇,当真——很有本事!”

沈曼出嫁的时候,谯县公府就她一个正当妙龄的女郎,家族也不复昔日鼎盛。为撑起场面,给代王妃做足脸,不让代王看轻明媒正娶的妻子,沈曼的长辈们不惜血本,硬生生用半数家产堆出了十里红妆。待沈曼随代王去流放,圣人便下旨,将这些嫁妆悉数运到谯县公府,物件也好,家仆也罢,都由沈曼唯一的侄儿沈淮暂时掌管。

既是暂管,便意味着这些嫁妆都是沈曼的私产,只能由她支配,任何人不得妄动,就连秦恪也不行。

秦恪不是傻瓜,自然清楚,沈淮纵谈不上极有本事,却也不是那等软弱无能到被妻子牵着鼻子走的人。若只是些银钱,沈淮自个儿补上便是,何须来信,伤了姑侄的感情?他既来信写清楚,那就表示沈曼被挪动的嫁妆不止是银钱,并且,没办法补回来。

眼见秦恪不悦,沈曼擦干眼泪,反倒安慰起他来:“我那侄媳妇于氏,人不算坏,就是有些争强好胜。她本就是家中长女,又是嫁得最好的一个,素来习惯了在妯娌姐妹面前充门面,如今日子一年不如一年,咬牙挺过去已是艰难,偏偏又是她的大侄女出阁。她为撑脸面,拿了一副我的首饰做添妆,虽然糊涂,可……”

谯县公府的事情,秦恪还是知道的——沈淮乃是家中独子,一众女性长辈受够了生离死别,就对他看得特别重,沈曼亦然。在沈淮的亲事上,几个女人商讨了许久,最后没从什么高门显宦中挑,反倒选中了北衙军校尉于峰的嫡长孙女于氏。

于氏的家境,莫说在权贵遍地的长安不够看,就连在富裕些的地方也算不得顶尖,她的容貌亦只能算清秀,见识和行事也算不得出挑,唯有一样长处,那便是家中子弟甚多,人丁兴旺,光是弓马娴熟的堂兄弟就能拉起整整一个队还有多。而于氏呢,也不负沈家长辈的期望,嫁进谯县公府,三年抱俩,过了两年又添了个闺女。沈曼的婶婶,即沈淮的祖母过逝的时候,脸上都是笑着的。

谯国公及他的子孙战死后,一家子孤儿寡母,多重重孝的沈家就不怎么涉足交际圈子了。一个家族,哪怕再怎么强盛,后继无人十余年,没落也成了必然。若非圣人眷顾老臣,让谯县公府出了个王妃,这一家早被忘到不知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待秦恪被流放,谯县公府……

这世上从来就不缺少锦上添花之辈,更不乏落井下石之人,雪中送炭,才是真的可贵。

想到这里,秦恪轻叹一声,黯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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