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杨乃武案(3)(第1页)

全文字无广告 第144节杨乃武案(3)

杨乃武有个朋友,叫赵仲文,也是余杭人,家中开着酱园、油坊,无奈富而不贵,总想巴结一个举人,但肚子里货色有限,已经考过两次而不中。杨乃武知道凭他的才学,这一次还是枉抛心力,正是四处找门路,便将他约了出来,如是如是的说了一番,要价五百两。

“要是撞木钟呢?”

木钟自然是撞不响的,他的意思是在问,如果关节不灵又当如何?“这还用说吗?当然分文不取。”杨乃武笑笑答说。

“好,我写一张借据给你。”赵仲文找来纸笔,给杨乃武写了一张借据,“兹借到杨乃武兄名下库平五百两整,准定十二月初一奉还。立据为凭。”下面具名是新科举人赵仲文,再写上年月日,就算成文了。

这是相沿的规矩,凡是买关节、枪手的都写这样一张借据,一定要写明是新科举人,也一定要写发榜之后的日期,如果不中,就不是‘新科举人’,借据便成了伪造。杨乃武又把关节仔细的给他说明:是人、天二字。破题时将人字嵌入第二个字;天字嵌入第八个字,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他的卷子了。

赵仲文的卷子果然落到刘锡彤的手里,文字固然无错,但文章却很是稀松。荐卷之后,徐志祥看在刘锡彤年纪的份上,勉强取了。但刘锡彤越想越觉得奇怪,以杨乃武的才情,决不至做出如此平常乃至蹩脚的文字,这是何等大事?即令有关节,文章做得好,岂不是更有几分把握?以杨某人的性格,做事不会这样大意!

因此,他渴望着早早揭晓杨乃武的名字,他所荐的一卷取在第九十八名,这要等到拆开原卷的弥封,才能知道最后的名字,“第七十二名,”书吏高声唱道,“杨乃武,余杭县。”

刘锡彤大惊!不是九十八名吗?怎么成七十二名了?是名次改过了还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听着,念到九十八名,“赵仲文,余杭县。”

刘锡彤老奸巨猾,立刻猜到了缘由,一时间心中大喜。赵仲文是县内最殷实的富户,不想自己无意间得到这样一个阔气的门生,不但眼前就有一笔丰厚的贽敬,以后的三节两寿,赵仲文受了自己的栽培,必有重礼——他心中很见杨乃武的情,以为杨乃武必定是自恃笔下来得,不必用关节也能取中,而关节不用可惜,又无以报答自己的关顾之情,所以转赠赵仲文,等于是为自己介绍了一个阔门生,等出闱之后相见,倒要好好抚慰他一番。

但刘锡彤完全错打了盘算!门生拜老师时,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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