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黑熊(第1页)

这种不符合程序的处理措施按道理说不应该出现,但是如果你上边有人的话,那就可以随时出现了。

张紫阳恰恰就碰到了上边有人的事情了,没有人来录口供,没有人来让自己通知家长,更没有人来看看自己被宋辉打完的样子。就直接丢尽了看守所。

黑熊原名叫做李刚,在部队练得一身的本领。退伍回家之后一直没有分配工作,老爸死得早,老妈含辛茹苦的把自己和妹妹李琳养大,可是当黑熊退伍回家的第三个月,老妈忽然晕倒了。送进医院一检查得知老妈竟然是肝癌晚期,这种病需要大量的金钱来做透析,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是大量的金钱。黑熊没有去偷也没有去抢,而是选择了给一个老板当保镖,月薪一万。但是就这样,也远远不够给老爸看病的钱。无奈之下,黑熊只有选择跟自己的老板借钱了。

另黑熊没有想到的是,老板竟然很痛快的答应了黑熊的请求,支付了所有治疗费。一直到黑熊的老妈去世了,老板还花钱为黑熊的母亲买了一块价值不菲的墓地。

安顿完了老妈的后事之后,黑熊跪在了老板的面前说:“老板,我欠了您一条命,今后我的命就是您的了。”

老板满意的点了点头,其实他做的这一切就是他看好了黑熊的性格,他也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老板有一个惹事生非得儿子,这一切都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做准备的。不得不说这个老板很有远见,虽然不是生意上的远见。

果不其然,老板的儿子杀人了,出来当替罪羊的正是黑熊。

老板也算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还为黑熊花大价钱找了资深律师,黑熊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罪名是过失杀人。但是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啊!

黑熊的妹妹李琳是这件事情真相的为数不多的知情者,但是她又能怎么办呢?她知道哥哥一心都是为了给母亲治病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的,所以她并没有怨恨哥哥,只不过在哥哥入狱后,她拒绝了哥哥的老板送来的钱物,自己打工来养活自己。因为那个老板让她签下从此双方再无关系的一份协议,李琳这个未经社会的女孩怎么能知道这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呢?她本能的觉得老板很无情,所以签下协议后,转身离去,分文未取。

有一次探监时,黑熊从妹妹的口中知道了这一切,摇摇头没说什么,只不过从心里担心妹妹,自己要十多年苦守铁窗,妹妹只有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外边,想到这些,黑熊就觉得人活着真TMD没意思。但是他又没有死去的勇气,还是因为李琳,因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