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好胜的女人(第1页)

罗白乃初遇“绮梦客栈”那一干女子的时候,个个不是拿他当鬼办,就拿他当敌人干!

幸好他肩上有褡裢。

绮梦相信了他。

这之后,他就交上了好运。

--居然在这荒山野岭闹克死人客栈里交上了“好运”?

不错。

罗白乃一生。就喜欢混在女人堆里。

他喜欢漂亮的女人。

美丽的女人。

一一就算不十分漂亮,美丽、也没关系,对他来说、女人总比男人好玩,有趣、易相与。

总之,只要他能混进女人堆里,大家不排斥他,(他毕竟是男人嘛),就够他陶陶然的了。

何况,客栈里标致的女人也不少,绮梦更令他好像身处一场旖旎的梦中,就算见鬼也不愿醒。

一一知道了这山上闹鬼,死人事件之后的他,觉得遇上女鬼(只要是美丽动人的一一却不知有没有主动献身的?他常藉故去破庙里悬发夜读,唉,是去打瞌睡,但一觉睡醒。天光白日,一夜无梦,鬼也没一只,但蚊子倒老实不客气的咬了他个满额满脸满头的疤子,有次还给一只青头蜂螫了一口,鼻子肿得像猪头!),那也不是太霉运的事!

一次过遇上那么多好看(虽然不太好相与)的女人,而且又都需要他这个“男子汉”来壮胆,他显然在消除敌意之后,受到了颇为热烈的欢迎,这点,从特别为他而烧的饭菜便可知一般(可惜没有肉,吃菜,他可是愈吃愈饿——不行,晚上得偷偷去打猎只什么蛇虫鼠蚁回来大快朵颐一番不可!),他自觉自己已交上了难得的好运。

其实,客栈里的女人,都很好胜。

——消除了敌意之后,对他颇为欢迎他是真的,只不过,决不是为了罗白乃可以替她们驱鬼。壮胆,而是他胡闹,戏谗,又爱胡诌、搞笑,令人发噱,相当“活泼可爱”并且逗笑,所以,这于在荒凉山上过惯寂寞岁月的女人,真是对他十分欢迎。

如果,罗白乃知晓他自己之所以受欢迎的理由是:“活泼可爱”──却不知他如何想法。

他决定要留下来:

跟大家一齐抓鬼。

与众女侠一起打老虎。

并且,要与大伙儿一块儿度患难。

问他为什么?他答:

“因为我是捅快。”

“捕快就是公差。”他拍胸膛砰砰砰砰的说。“公差就是为公共差遣的事,莫不义不容辞去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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