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出差三天,乘上午的早班飞机回来,直奔公司继续上班,发现公司多了两个人。一个是刘玉苹给她配备的销售助理,21岁的女孩子,从衣着到化妆都很有点非主流,更要命的是她也姓刘,早有好事之徒抢先对叶知秋小声嘀咕:“这是刘总弟弟的女儿。”颇有点想看叶知秋怎么发落这姑娘的意思。
叶知秋当然不快,可是她从来没有在工作时把不快挂在脸上的习惯,只“嗯”一声,并不对这个消息发表看法。她要求配备销售助理是来实打实做事的,倒并不在乎是谁的亲戚,可看下简历,眼前这女孩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没做一个正经拿得出手的工作,打扮得又是一副缺心眼的样子,不给她添事恐怕就得谢谢了。然而她也不能说什么,只暗叹一口气,将出差报销票据递给她,让她自己去找财务部的人学习怎么处理。
公司添的另一个人她居然认识,是以前索美的设计师路易。路易比她早一年进的索美,当初表现得颇有灵气,曾诚也着实捧他,拿了一次设计大奖后,路易开始得意忘形,在设计部门横着走路不算,还要求涨身价。
本来这在服装企业也是平常事,可是不幸他碰上了曾诚这样的强势老板,根本没有和人慢慢讨价还价的习惯。先拿合同将他限制得死死的,然后将他晾在一边,不给他参与设计的机会,到期之后根本不提续约。他只能另找出路,出来后才知道别的公司设计环境远不如索美不说,他的风格偏于休闲创意,也实在适应不了本地大多数企业的实用要求。之后辗转于几个企业,眼见前途黯淡,再没当初那样的意气风发了。
旧日同事在新公司迎面碰上,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叶知秋只见路易不过30岁出头的男人,仍然算得上眉目清秀,半长头发梳成马尾扎着,衣着是一向的艺术家气质,棉棉麻麻长长短短,与众有别,只是神态总带点不相衬的凄惶,大大降低了打扮给人留下的不俗感觉。
叶知秋先打了招呼:“路易,好久不见了。”
路易也笑着说:“你好,小叶,我该叫你叶总了。出差回来了吗?我们又成同事了。”
叶知秋莞尔一笑:“要命,还是叫我小叶吧。”
“晚上有没空,老同事一块吃个饭。”
“今天和人约好了,不好意思,路易,以后是同事了,天天见面,机会多得很。”
路易笑着点头,两人打个招呼,各自去做事,并没有多做交谈。
叶知秋的确已经有了安排,晚上要和老板娘刘玉苹一块去请中心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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