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循说他这回真的要买个房子。
“莫谦的到来提醒我了,再住你们鸣雀不方便。”
程杰就笑。
“怎么,突然良心发现?知道你住在这里给我们带来多少麻烦了吧?赶快再签两个副本来!”
“不不,”郑循认真地摇头,“我的位置已经暴露了,现在谁都知道我在鸣雀,谁都能来找,不好不好。”
程杰咧开的嘴还没来得及收,就听见他说这狗话。
肖俊倒是知道郑循的真实想法,他其实就是觉得自己给鸣雀添麻烦了,但不好意思说。
“你想选会址,我可以给你几个建议。起步不需要太大的规模,看你也没有招太多人的打算。”
郑循点头如捣蒜。
“选会址需要时间。如果你觉得住公会太扎眼不方便,我在郊区有套房子,不大,但比较清静,先住着,”肖俊把电子门卡递给他,“市区里那套还没装修完,你住在那里倒是交通更便利。或者你找程杰,他有套三百平米的平层,空了三年没人住,都快成鬼屋了。”
程杰为自己辩解。
“什么叫鬼屋!偶尔也是会请保洁去打扫的!”
像程杰这个级别的选手不缺钱,不仅有房,还不止一套房。但为了图方便,一般吃住都在公会大楼内。
家里几百平的房子不住,挤在十几平的宿舍。
有钱,但过得苦。
主打的就是一个反差。
郑循想了想,反正他在白塔外没有什么交情往来,住得远点也没什么。
于是他简单打包自己的行李,叫了辆出租车,按照肖俊给他发的定位,来到郊区。
虽然隐隐有些预感,但真的到达目的地之后,郑循还是有些无语。
肖俊口中“不大的房子”,其实是个地上三层地下还有一层的独栋别墅。
……
万恶的有钱人。
别墅内空空荡荡,虽然家具装修一应俱全,但也没什么活人气息。
看来肖俊和程杰是大哥别说二哥了,他的房子也约等于一个装修华丽的鬼屋。
来之前肖副会就叮嘱过,房子定期有保洁清扫,但厨师保姆之类的都没请,如果需要郑循可以自己雇,费用他给报销。
郑循想他在这里也住不长,索性不那么麻烦,万事靠自己。
食材和调料是他自己去超市买的,拎着两大袋子回去的时候,还在路上偶遇了一个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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