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敢以太后事来谏者,死!(第1页)

虽说李斯不肯做出头鸟,但肯做出头鸟的还是大有人在。先有大夫陈忠以太后之事进谏嬴政。可想而知,为了这次进谏,陈忠定然精心准备了一大篇讲稿,义正辞严,雄辩滔滔,可谓志在必得。不料嬴政根本没给他开口的机会,直接命人剥去他的衣裳,置其身于蒺藜之上,捶而杀之,陈其尸于阙下。嬴政下令曰:“复有欲以太后事来谏者,视此!”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有陈忠的例子摆在眼前,试问还有谁人胆敢以身试法?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一个陈忠倒下了,N个陈忠却站了起来。朝中大臣,有如飞蛾扑火,纷纷冒死来谏。嬴政也毫不含糊,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绝不手软。

这一杀,从嬴政九年九月直杀到嬴政十年三月,前后死者二十七人,尸积成堆,天下震怖。这二十七人中,虽以吕不韦和太后的拥趸居多,但也不乏有确系忧国忧君、秉公直谏者。二十七人,数目非小,前赴而后继,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知其必死而竟死之,不可谓不悲壮,不可谓不惨烈。识与不识,谁不尽伤?闻所未闻,叹息久长。而居于幕后的吕不韦和太后,感受更为深切,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被寄予厚望的官员们,一个个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也不禁悲从心来,彷徨无策。

所谓的死谏、尸谏,于此前的历史中也偶有出现,然而如此大规模、有组织的死谏,直到此时才算是开了先河。

礼云:“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显然,在礼记中,死谏是既不鼓励,也不提倡的。死谏,作为人臣的最后选择,乃不得已而为之。但关于这一行为的评价,却可以公者见公,私者见私。

自其公者言之,为人臣者,苟便于主、利于国,无敢辞违,杀身出生以徇之。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所看到的是坚持信念的光辉形象,是虽死不辞的凛然气节。但自其私者言之,却又是在要挟人主,置其于进退两难,杀则有不仁不义之谤,不杀则等于自承错误,威风扫地。而死谏者这边,谏成则天下耸动、人人敬叹,失败也不妨落得个诤臣烈士、磊落英名。

拥有这么一大批不惜以性命为赌注,也要匡正人主之失的大臣,嬴政是觉得欣慰还是愤怒呢?他是从公的角度还是私的角度来审视评判这次死谏事件的呢?关于这些,史书上不曾记载,今天更加无法得知。但随着时间推移,对为臣之道的要求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南宋朝,岳飞对宋高宗赵构说道:“使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则天下自平。”(值得注意的是,岳飞这话不宜从字面上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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