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渠成亦秦之利也(第1页)

案件卷宗,在那时的秦国被称为“爰书”,列席杂治的诸公,人手一份,高高地堆在案头。在这数十位秦国政坛高层中间,大部分人对郑

国一案虽说听过,却并不了解。面前的爰书,有的会随手翻翻,有的根本就懒得看。他们大都认为,今天的杂治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郑国究竟是车裂还是枭首,就象鱼是红烧还是清蒸一样,在他们看来,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他们内心甚至暗暗责怪李斯多事,在一个区区水工的死法上如此大费周章,至于吗?有这时间,饮饮小酒,听听小曲,赏赏歌舞,戏戏美人,比啥不强啊。然而,尽管他们认定今日杂治之无意义,但无奈碍于嬴政在场,嬴政都没有觉得无聊,他们也就不得不正襟危坐,摆出一脸庄重之色。

李斯心知,今天陪审团虽然人数众多,但大都只是带了耳朵过来的,他真正要对付的,便只有几位宗室重臣,尤其是两位相国——昌平君和昌文君。李斯凝神片刻,然后用他特有的宽厚音色说道:“郑国为韩国作间,来秦献修关中水渠之计,实欲罢劳我秦,息秦伐韩之意,其罪已载入爰书之中。”说完转向郑国,厉声问道:“郑国,汝可服罪?”

郑国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李斯道:“汝只须回答是否服罪。”

郑国倔强地重复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这时,昌平君不耐烦地插话道:“郑国为韩国作间,内史已详尽审过,证据确凿,不容辩驳。倘廷尉纠缠于此,徒然耽误大王和在座诸公的时间,本相以为不可。廷尉何以要推倒原判,改为车裂郑国,诛其三族,凭据何在?法理何在?此乃大王所愿闻也,亦在座诸公所愿闻也。请廷尉速速切入正题。”

李斯正色道:“多谢相国提醒。臣之所以请求杂治,在于郑国其人虽微贱渺小,而其案却事关重大,不可不洞幽抉隐,全面深究,然后处之以法。臣观爰书之内,只记有郑国为间之始。至于郑国在修建关中水渠的十年之间,如何为韩谋利,如何祸秦殃民,爰书中却少有记载。诸君不妨试问,一个做间之人,其行为当是怎样?毫无疑问,必然借修建水渠之机,蓄意舍易就难,避近取远,拖延工期,消耗民力;加以骚扰地方,于水渠所经之处,肆意毁民宅,坏良田,增百姓之怨。如此种种行径,倘若舍而不究,则其罪不足以尽明,其恶不足以尽彰;倘若不究而杀,是为有罪不治,有恶不惩,则法力不足以尽穷,法威不足以尽显。”

嬴政道:“廷尉言论虽好,只是关中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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