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一刀切土改(第1页)

建国后**土改对地主(实际上也包括对富农)简单一刀切的做法。显然,这一政策并不纯粹来自于意识形态,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与**的现实考虑相关联的。**早期的农村政策,只把矛头对准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并不主张反对小地主。大家都清楚“小地主生活亦苦”,也受帝国主义、军阀和大地主的压迫,故相信从统一战线的角度应当联合小地主,共同反对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150]直到1927年明确提出土地革命的方针,宣布“无代价地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时,仍公开承诺“属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151]改变对小地主的这一政策,开始于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因为要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必须给农民以好处,而中国南方许多地方没有大地主,只能拿小地主开刀,因此再不提区别大小地主的事情了。[152]

抗战期间,**因为放弃了土地革命的政策,改行减租减息和“三三制”,有了许多开明士绅的统战对象。因此,当1946年**中央不能不再行土改之初,自然又一次突出强调起区别的问题。在《五四指示》中,它就明确提出了“对待中小地主的态度应与对待大地主、豪绅、恶霸的态度有所区别”的具体办法。[153]1947年2月1日,**也重申了这一政策,要求“对于一般的富农和中小地主,在土地改革中和土地改革后,应有适当的出于群众愿意的照顾”。[154]但这一政策因无法满足众多无地少地农民的愿望和需要,在1947年4月之后实际上被负责土改工作的**放弃了。自此,从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都不再有区别的提法和政策。[155]

对于大中小地主应否在土改政策上加以区别的问题,郭德宏曾有过专门的讨论。他的观点是:大地主一般占田多,且与官府、军队勾结,强取豪夺,民愤较大。中地主没有这样大的势力,“小地主往往只占田几十亩,生活比农民稍为富裕,一般作恶也不多。”因此,在土地改革中先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对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是有利的”。[156]但读**的《寻乌调查》,可以发现郭上述论点的前提似不够严整。

**在调查笔记中这样写道:“(寻乌)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显特别作用。中地主是全县权力的中心。他们的子弟许多是进中学校的,县政权如财政局、教育局、保卫团等也是他们抓到的多,特别是祠堂蒸尝费用,几乎全部在他们掌握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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