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大道至简,当杀即杀(第1页)

“还算不错。”

随手一挥,将无华劈飞出去,白马男人注视着倒在地上的霍穿云、无华、公孙无忧三人,神情微微认真。

能凭六重天仙人境,挡住他十招,放在这片天地中,足以称之为翘楚中的翘楚。

白马男子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有去取包裹里的剑。

身为剑斋子弟,用剑,是对对手的尊敬。而他现在对于眼前的三人,更多的只是怜悯,此时再用剑,只是同情罢了。

“我没想到,竟然真有秩序破坏者存在。我一直都以为,那是个传说。”

大局已定,白马男子看向司马槿,并没急着出手。

他虽接受严格无比的训练,拥有生生世世难移的信仰,可他毕竟也是人,也有好奇心。

就在他打量司马槿时,司马槿出手了。

脸上绽放开一抹妖娆妩媚的笑靥,司马槿把手伸向发际线,她本不想用这招,也有许多许多年未曾使用过,可生死关头,一起都已顾不上了。

司马槿嘴角含笑,眸子里却是冰寒一片,蔻丹触上假颜的边缘,正想撕下。

就在这时,熟悉的声音从她后方响起,司马槿悬着的心坠下,手也垂落,眸眼中的冰寒瞬间融化。

“我也一直以为,剑斋只是个传说。”

来人青衫银枪,及腰长发向后翻飞,以一派天外飞仙的姿态降临。

甫一登上甲板,安伯尘便长啸一声,一枪飞出直轰向白马男子。

安伯尘最阳刚最暴烈的一枪,当属他的“初始之枪”,强如越天战也不敢硬接,面对急切欲杀的敌人,安伯尘已习惯了如此一枪将其轰杀。

大道之终,至简至纯,当断则断,当斩则斩。

“哈哈哈,昔日我曾得君子三道义,不知你剑斋的剑和君子的轮回相比,谁强谁弱?”

人在半途,安伯尘放声大笑,模棱两可的说道。

落在白马男子耳中,却不啻于平地起惊雷,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安伯尘的枪又快又狠,是他生平仅见,即便在那个地方他也未曾见到过。而安伯尘又道出“君子的轮回”,很难不让白马男子想入非非,虽说那一脉大多用剑,可也有不少使用旁门兵器的,难不成我竟遇到了那一脉的入世传人?这可是千万年未曾发生过的事了。

脑海中思绪万千,手头也因此慢了分毫。

分毫即是生与死的定数。

白马男子心中大叫不妙,布包裹解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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