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骆驼骑兵的战斗,应该是骑手骑在一米五以上的骆驼上,风驰电掣,对站在地上的步兵俯视攻击,占尽优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骆驼始终都没有成为坐骑的首选,自有其深刻原因。
哪怕是在气候炎热的阿拉伯地区,那里的人,也依然选择马匹作为坐骑,这其实是历史的选择。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两支骆驼骑兵对攻的情况,双方都会嫌弃自己的坐骑碍事。若是不需要骑在骆驼上用弓箭“放风筝”的话,那么大多数骑手,还是会选择放弃骆驼,下马步战。
因为骑马和骑骆驼,完全是两个概念。
骆驼这种动物不仅冲锋的时候跑不快,而且跑的时候还一扭一扭的。它们颈部细长,肌肉相较于马来说更加柔软。因此骆驼骑兵在遭遇步兵近战的过程中,奔跑速度较慢的骆驼,不但与步兵搏斗没有优势,反而比马匹更容易被步兵从正面杀死。
其温顺的性格,又不能像战马一样冲击敌方军阵!
所以骆驼在沙漠里行军用是一把好手,但战阵之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于是在方重勇疑惑错愣的目光中,那些骑着骆驼的大食人,冲下山丘后,立刻就拿起椭圆形长盾,选择结阵与唐军拼杀。
很显然,骆驼只是被大食人作为一种行军的工具,以节省他们翻越沙丘时所需要耗费的体力。
方重勇微微皱眉,情况对唐军稍稍有些不利。此前他让陌刀队在第一线的决定,也有些不太妥当。
主要是没料到大食人会下骆驼步战。
这么近的距离,弓弩已经毫无意义,最多射一次,敌人的长矛就要糊脸了。
几乎是一瞬间,方重勇就判断出唐军常规的战法,在这个距离已经发挥不出多少实力了。唐军的常规战法,需要远程弓弩,角弓弩几轮射击。还有什么跳荡兵破阵,来回拉扯,调配阵型。陌刀队防止敌军骑兵冲阵什么的。
这一次大食人出现的时机很微妙,唐军这边的预警时间大大低于预期。如果不出奇招,这次对敌很可能要吃亏!
想明白这些后,方重勇对身旁的封常清果断下令道:
“擂鼓,冲锋!吹号角总攻!”
“节帅,不是该先接敌,跳荡兵破阵,再派锐卒迂回两翼么?
现在双方还未接阵,敌军士气未衰,真要总攻?”
封常清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发起总攻,基本上意味着士卒身上碍事的玩意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