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兵临咸海(第1页)

李邺冷冷望着一名头带金盔的大将向自己冲来,手持一根狼牙棒,至少有五六十斤,大将身高近两米,骑一匹极为雄壮灵动的赤兔宝马,倒颇像自己从前的火云战马,但比自己的火云战马还要高大健壮。

李邺倒看上这匹马了,尽管默多国王送了他几匹正宗的大宛宝马,但他都转送给了自己的手下将领,苏绣、安太玄、王玄武和段绪所骑的战马都是李邺给他们大宛马,令他们心爱异常。

李邺却没看中那些大宛马,他还在骑自己的墨锦,墨锦也不算顶级的宝马,只能算普通的上等马,甚至比不上默多送他的那几匹大宛马。

李邺主要是对墨锦感情比较深,平时骑一骑没问题,但战场上,无论速度和灵动性,墨锦都要明显逊色一筹。

所以李邺一直在寻找一匹优秀的战场骑乘,当这匹赤兔宝马突然出现时,李邺眼前一亮,就是它了。

它现在的主人,李邺也猜得到,只能是阿史那萨布,头戴金盔,浑身洋溢着强大的王者气质,这绝不是随便找一个人戴上金盔就能体现出来。

上位者的王者气质那是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出来,连现在的李邺都还缺乏这种气质。

等有一天,大家不再叫他李都督,或者李将军,而是叫他殿下,这种王者气质就有了。

李邺一催战马冲了上去,用突厥语大喊道:“我是河中都督李邺,来将受死!”

阿史那萨布大喜,对方居然自己送上门了,不过他也有点惊讶,对方居然会说突厥语?

他一言不发,纵马冲上前,挥动狼牙棒带起一股疾风,向对方脑袋狠狠砸去。

李邺挥槊相迎,却没有硬碰硬,而是仿佛有千万条流水缠住了对方,瞬间形成了一道杀圈,距离对方只有五尺,对方的长兵器使不出来,而自己很多办法将对方杀死。

阿史那萨布大惊失色,他竟然一点力量都使不出来,这是他从未遇见过的怪事。

阿史那萨布被对方的杀气笼罩,感觉对方要随时随地将自己斩杀,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心中一阵阵发慌,他忽然一夹战马,战马向侧面疾奔,利用战马的灵动性摆脱了李邺的绞缠。

李邺原本要抽宝剑将对方斩杀,没想到对方竟然摆脱了杀圈,纵马要逃跑,眼看机会在一瞬间要丧失,李邺手一甩,一道寒光闪过,‘噗!’飞刀射穿了阿史那萨布的后颈,阿史那萨布只觉后颈一阵剧痛,眼前一黑,所有的雄心壮志在这一刻都离他远去了。

阿史那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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