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无所谓(第1页)

在曹彬的要求下,刘章带着他们来到仓库附近。

那些刺客的尸体还放在原地,没有破坏案发现场。

这是为了更便于县衙的人调查,曹彬看到那些刺客要害之处被射中剑士。

“当时你们发现了这些刺客,你们进行了反击。”

“是的,他们负隅顽抗。我们多次劝他们放下武器,放弃抵抗。将它们活捉,送到官府。”

刘章向曹彬讲述当时的情况,也没有任何隐瞒。

“曹县尉,这些刺客是我用弓箭射杀的。”

徐缯承认是自己射杀了刺客,如果官府追究责任。

她一个人承担,绝不连累到刘章。

“看来你的箭法很准,你是尊侯的婢女,是匈奴人。”

县衙有他的户籍记录,在被赦免之前。

她是奴籍,被赦免之后,刘章就带着她去县衙更改户籍。

徐缯若是真的被官府问罪,刘章可以花钱为她赎罪。

徐缯用弓箭射杀刺客,那属于防卫。

即便被定罪了,可能会被处以城旦舂之刑。

这件事要看官府的态度,也要看事情的严重性。

“当时是我下令让她射杀刺客,他们企图烧毁红侯府的仓库。吸引红侯府护卫,一部分刺客潜入我房间行刺。”

刘章这么说,也是为徐缯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再说,他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律法保护。

歹人入宅邸行不法之事,宅邸主人可进行防卫。

即便杀了不法之人,也会免于处罚。

“千万别让那几个刺客死了,问出他们的身份,以及指使他们的。”

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提醒他们加强对犯人的监管。

不要让类似的事再发生,对崔武他们的审讯。

没有得到想要的证据,看来县衙和郡府的审讯手段比不上亭卫蜀。

曹彬带来的人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还要将检查结果汇报给县令。

“是不是要对缯儿进行细致的询问,我希望你们不要带走她。”

“尊侯,这些刺客是她射杀的。我们要按照规矩对她进行询问。”

曹彬肯定要把她带走,只要徐缯配合他们的调查。

他们也不会对徐缯用刑,他们也不敢得罪红侯。

“她是我的女人,我要给她做担保。她就住在红候府,若是有疑问,可以随时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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