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豪姬事了,赵吏赚钱(1/3)(第1页)

在大明皇朝,权贵是特权阶层。

其他阶层则是严格按照‘士农工商’的标准来排列地位。

比如说,苏明哲居住的这栋海景别墅所在小区,在建造初期,定义就是官邸。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如果你有钱,但是在官府里面没有带品级的公职,那么花再多钱,也是不允许购买这样的海景别墅的。

而这套海景别墅房,在沪市同地段售价都是一亿以上。

而苏明哲当初购买的时候,只花了两千万。

这就是特权阶层。

当然了,所谓的特权阶层也只是对身为普通人的朱丽有压迫感。

对于赵吏、夏冬青这样的人来说,什么特权阶层,都没半点作用,根本不用在意。

几个人聊天,就开始东拉西扯。

苏明哲十天后就要结婚,话题在婚礼上就扯开了。

“阿哲,你的婚礼在哪里举办?”

“两个地方都办一下,燕京那边少不了,我也答应阿秀,要在这边也办一下。”

作为国公府的孙少爷,苏明哲要结婚了,燕京城内大部分权贵都会来参加。

这样的场面肯定很大。

苏明哲在沪市的朋友,主要是一些同学。

说句不好听的,自己请他们过去参加,他们自己都放不开。

毕竟地位差距太悬殊了。

苏明哲和苏文秀商议过后,干脆分两个地方办婚礼好了。

朱丽忽然问道:“那阿秀的亲戚不过去吗?”

“过去一部分。”

苏文秀的苏家,算是沪市的书香门第,也就是‘士农工商’里面的‘士族’。

书香门第虽然不如权贵家庭,但是也还不错。

最起码,当代的燕国公,也就是苏明哲的爷爷是同意两家结亲的。

虽然现在的苏明哲并不在乎家长的态度。

但是有长辈同意、祝福的婚姻,获得幸福的几率也多一点。

十天的时间很快过去。

苏明哲带着苏文秀,陪着苏家的部分亲戚去了燕京,参加自己的第一场婚礼。

这一场婚礼是在燕国公府举办。

来参加婚礼的宾客,真是应了那句话。

满门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普通的商业伙伴想来参加一下酒宴。

苏家的回应就是,不好意思,地方太小,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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