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年轻的岁月,也会有如火般的内心。
但对许多人而言,火虽在熊熊燃烧着,却不知烧向何处才是终点。
边陲给人的第一直觉无疑是脏乱差,街道上随处可见各种沾满污垢的垃圾,苍蝇围绕它们不停盘旋,各种民房建筑也年久失修,爬山虎在楼体肆意生长,还有不少青苔依附在墙壁表面,处处透露着破旧气息。
但在某处破旧的建筑中,却是别有洞天。
“吱——”
房门被推开,一个满身是血的青年走进了屋子。
这间屋子干净整洁,一看就有人每天打扫,房间里摆放着各种崭新的家具,花卉在阳台傲然绽放,风儿吹过带来沁人心脾的芬芳,处处透露着与边陲格格不入的温馨感。
“戈登,你回来了。”围着围裙的女主人从厨房里走出。
看到满身是血的戈登,她吓了一跳,惊慌地问:“戈登!你受伤了吗?!”
“没有,都是别人的血。”戈登脱掉染血的衣服扔进衣篓,嘴上不停骂骂咧咧,“灰蛇帮那些狗杂碎,居然敢在半路上堵老子。”
“老子特么全身无畏1级义体,就凭那些废物也敢来挑战我?一个个全被我杀了,我看谁还敢再招惹我!”
女主人有些担忧地问:“他们到时候不会追到家里来吧?”
戈登平静地说:“卡莲,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回家之前都会先确保身后没有尾巴,这附近还有我的兄弟们24小时守着,不会有事的。”
卡莲的目光显得有些幽怨,说:“戈登,你每次出门就是跟人对砍,砍完回来都是满身的血,你这样我真的很担心”
戈登一甩手,不耐烦地说:“别多嘴,这是我们大男人的事,你个女人懂什么?你管好家里的事就行。”
“我先去洗个澡。晚饭做好没?赶紧端上桌,饿死我了。”
卡莲低声说:“做好了,你去洗吧,我帮你收拾衣服。”
戈登进浴室后,卡莲默默将那些染血的衣服分类,该机洗的机洗,该手洗的手洗,然后将它们都挂到了阳台。
戈登洗完澡出来时,热腾腾的晚饭已经摆到了桌上。
他刚坐下来,一个小女孩走到了边上。
她是戈登和卡莲的女儿,今年已经14岁了,她手上捧着一盘浇了肉酱的意面,小心将其放到戈登面前,乖巧地说:“爸爸,吃面。”
“嗯,乖。”戈登拿起叉子,大口大口吃着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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