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十五(第1页)

天涯明月刀?!

何为天涯?

当然是天之涯。

天有涯么?

没有人知道天有没有涯。

阿木也不知道。

但忽然间,他觉得这天是有涯的。

曾经他没有家,曾经的他觉得这天很高,天涯很远,自己背着这把刀一辈子也走不到天涯。

现在父母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他是有父母的人了。

有了父母,就有家了。

他不需要再去走天涯!

他只需要守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家!

明月为证!

刀为凭。

便是这一刀之名!

若是有人敢冒犯他的这个家……他必用手里的刀,哪怕追至天涯,也一定要将此人千刀万剐!

……

一堆篝火。

数人围坐。

篝火上烤着一只……狗!

阿木的酒已醒,心结已开,他原本冰冷的脸上一直带着一抹笑意。

他没有去洗剑楼的第八层楼。

但陆初七却已知道了自己的这个大弟子心里的那扇门已经打开。

只是与吴雯和秋尘的相认,这还需要一些时日。

这时日不会太长。

从此之后,这个大弟子的武道将是一片坦途。

牧山刀,这便算是后继有人了!

只是王正浩轩那小子……

陆初七心里郁结啊!

那小子在武道上的天赋远超阿木,但偏偏他却和狗过不去!

哎……

他没有参与这些年轻人的篝火庆典,他去了第八层楼,几个老家伙也应该因此而高兴才对。

阿木看着王正浩轩,眼里颇为疑惑。

“小师弟,师兄记得上山这一路你并没有狗,这何来的狗?”

王正浩轩咧嘴一笑:“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心里有刀,天下万物皆可为刀!”

“心里有狗……方圆百里总是能找到狗的!”

步惊鸿咽了一口唾沫,倒不是这狗肉的香味吸引了他,而是他知道这条狗的来历——

楼主大人养了两条狗!

楼主大人平日里对这两条狗极为喜欢,因为这两条狗能给楼主抓兔子回来。

楼主很喜欢吃兔子,尤其是兔头!

但刚才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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