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花衫与铁马(第1页)

吴史墨走了。

这个中年人很克制。

送礼,喝酒,聊几句。

没谈到正事,就像是特意来找老友见个面,拿点东西,拍拍屁股就走人。

不给狄征一丝心理负担,为人处事尽显圆滑。

狄征看着手里的酒,自嘲了声:“拿人的手短。”

罗阎没有用‘真如之眼’去窥视他的心声,这是出于对这个男人的尊敬。

不过,他也知道,狄征应该挺纠结。

另一方面,也不想一口回绝掉吴史墨。否则以他的性情,断不会去贪图一瓶十几万的酒。

罗阎干咳了声:“如果仅是干涉兵团活动的问题,大可相信他。”

“至少现在,他的手不会伸得太长,去碰兵团。”

狄征看了他一眼。

没有问罗阎凭什么这样觉得。

狄征只是笑了下,点头道:“好。”

然后他也走了。

到了晚上。

罗阎穿上了斗篷,带上‘环龙’,腰负‘剔骨’,来到了南风塘。

南风塘是广陵市的‘贫民窟’,他之前买下的破旧音像店也在这一带。

这片地区鱼龙混杂。

酒吧,黑市,雇佣兵团,帮派堂口随处可见。

这里人员成份复杂,地城对此地睁只眼闭只眼,因此也滋生了许多问题。

但只要不是太离谱,这里的地保局根本不会去管。

同样因为这个原因,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们,无须任何牌照,就可以在这里讨生活。

于是白天上班,晚上摆摊,几乎是这片地区底层人们的常态。

罗阎拉着兜帽,在人群中穿梭,在经过一个烧烤摊时,有把声音怒叫起来。

“你瞎啊,我刚买的衣服,妈的!”

接着有道身影跌在了罗阎的脚下。

那是个十来岁的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上一只布鞋一只拖鞋。

倒在地上的他,一只刚满月的小土狗正用鼻尖轻轻碰着男孩的裤脚,然后朝着烧烤摊里某人奶声奶气地吠了声,似乎在为自己的主人抱不平。

一只脚飞过来,把小狗踢得‘呜呜’叫。

小男孩连忙抱住狗子:“别打阿黄。”

打人的是个穿着花衫,带着耳环,头发染有一抹红色的男人。

他的花衫上有一片油渍,看样子是给小孩不小心弄脏的,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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