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阿尔方斯回到巴黎,一来是应了爱德华的邀请,二来也有他自己的主意。其中卡维占了部分,剩下的则是他想重新找到原先在巴黎写作的初心。
维也纳的保守环境给不了新奇故事孕育的土壤,回想那么多年的写作经历,在《巴黎回声报》上连载时才最有感觉。
所以这次他撇下了维也纳的餐厅,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拥抱这里自由舒懒的生活。
劳拉的故事和那些误入歧途的姑娘差不多,算不得太精彩,但这位姑娘让阿尔方斯倍感亲切。而且从陈述时的语气神态上不难发现,她还是做了些保留。
阿尔方斯不能理解的是,如此样貌的姑娘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在其他地方闯出一片天地,没必要沦落在这片街区委屈自己。
甚至还要为了钱去接待瘸腿客。
当一个人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大脑就会选择性地删减掉眼前不必要的画面,从而让人更加专注。阿尔方斯全神贯注在自己记录的故事上,眼里也就只有劳拉离去时的背影,并没有正眼看那位“瘸腿客”的影子。
所以他错过了回巴黎以来最重要的信息——李本。
但对同样是想来巴黎享受悠闲生活的李本而言,刚才的经历绝对是整个人生中最黑暗的半小时。先是在街上偶然见到了米克,后来又在酒馆和阿尔方斯打了个照面。
两个死对头竟然不约而同地出现在了这里。
他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来找我的?还是凑巧遇到的?可真的有那么凑巧么?
米克......米克躲开就行了,他肯定会回奥地利,可那个胖厨师怎么办?他可是正儿八经的法国老,说不定是真的会一直住下去的。要真是这样,我就不得不......可这样的话劳拉怎么办?
抛下她?
不,不能!我不会让其他人再碰她了!
!
怎么办?到底要怎么办???
......等等,餐厅的事儿都过了那么久,他刚才看我的样子也没发现是我,估计也已经忘了吧。呵呵,我到底在担心什么啊,现在哪儿有人能记仇记那么久的,肯定没事儿了......
“李本先生,你怎么了?”劳拉跟在他身后,“你脸色好难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哦,不,没什么。”李本抬手擦掉了挂在脸上的水珠,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刚才警察和宪兵去旅馆检查,我被吓了一跳。好在‘太太’应对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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