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些小外族藩国,其国内的阶级矛盾并不显着,甚至不同阶级之间尚处于共存共荣的关系,就不要搞对大外族藩国的那一套。”
“朕只给你一套基本方法,具体该怎么实施由你们三人具体判断。”
“对一些国家体量较小,国家体制相对落后,其国内阶级矛盾还不明显的外族藩国,是可以尝试土地国有化或部分土地国有化。”
“由大秦帝国收购其藩国内的土地的外族藩国,被收购耕地上的农业生产是完全由大秦帝国承担,农业生产风险也是如此,被收购土地上应有的基本建筑也是由大秦帝国负责建设。”
“向大秦帝国出售了土地的人是要按照在大秦帝国收购土地份额内的占比份额获利。”
“比如哪一个人向大秦帝国出售了土地,占大秦帝国收购其藩国内土地的百分之五,那么到农业收获的时候,农业生产所得总额减去大秦帝国付出生产劳动应得,再减去税收,剩下的农业生产所得总额里有百分之五应该是那个人的。”
“这样,外族藩国就可以解放出大量劳动生产力,并将解放了的劳动生产力投入到其他生产方面中去。”
“在工业发展上,那些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或是向大秦帝国出售了自己土地的个人,大秦帝国要按照土地国有化程度和出售土地额度给予同等土地价值的工业生产工具支持和工业生产技术帮助。”
说白了就是外族藩国或者外族藩国内的某些人向大秦帝国出售了土地后,不仅可以获得对应土地价值的货币,还可以获得对应土地价值的工业发展补助,算是一块土地直接收获两份盈利。
又因为土地国有化会使外族藩国解封大量的劳动生产力,正是可以全力向工商业发展。
“并且,大秦帝国也是愿意与已经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和向大秦帝国出售了自己土地的个人在商业上深入合作。”
“他们在和大秦帝国国企商队进行合作商贸活动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路途的带领和商队的安全完全由大秦帝国国企商队保障。”
“并且大秦帝国也会向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开放免商业税政策。”
这就是说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可以在享受大秦帝国对自己进行商业支持的情况下又不必向大秦帝国分成商业税收。
由于全世界的商业市场已经被大秦帝国近乎统一商品价格,如果再抛开各方的生产商品成本和运输成本不同的微小差距不谈,大秦帝国对外族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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