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改革官制(第1页)

这日早朝,范质站立在最前方,手持圣旨,开始宣读柴宗训的旨意。

“……朕惟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极其流弊,必至门户纷争,互相水火,徒蹈唐末、数代积习,于时政毫无裨益……”

在圣旨中,柴宗训决定在中央设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皆为虚衔,一般赐封德高望重之人。

设内阁总管朝政,选任文德殿、集英殿、皇仪殿、紫宸殿、垂拱殿、大庆殿六大学士为内阁成员,正二品。并以文德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集英殿大学士为内阁次辅。

内阁下设民政部、财政部、国学部、商务部、农业部、水利部、司法部、外事部、交运部、审计部、国医部、海关部共十二部,每部设一尚书,为从二品,主各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直属部门工作成效。

设监察院,命院长为天子监督大周军政,正二品。

置吏曹院,命院长为天子主管百官任命,正二品。

另设宗人府,由宗令总管大周皇室一切事务,为正二品,主要管辖四司八局、司礼监等宫内人员,以及涉及皇室的内外事宜。

在地方于府、州、县上,加设一省,裁撤府,仅留州、县。

省设总督正三品、巡抚从三品,置十二部直属十二司,每司设司长,正四品。

州设知州正四品、通判从四品,置十二司直属十二局,每局设局长,正五品。

县设知县正五品、县丞从五品,置十二局直属十二署,每署设署长,正六品。

总督巡抚、知州通判、知县县丞皆为正副手,共管一方大小政务。十二部直属司、局、署主属地执行,监督下级部门等。

另于京都开封单设一知府正三品,同知从三品,相当于省级配置。

从中央至地方共十一级品阶,用以划分职权大小。军中各项要务仍由枢密院总管,与政务进行切割。

朝堂诸臣听到此处,精准捕捉到了好几个位高权重的职位,例如内阁大学士、十二部尚书、监察院长、吏曹院长、宗人府宗令与各省总督巡抚。

范质早就在新官制颁布前禀明柴宗训,言道他自觉年老,想要请辞还乡。在范质以律条繁冗,轻重无据,吏得因缘为奸,对当时的律法加以修订之后,便耗尽心力写出了《刑统》,共30卷,这也是中国最早的韵文律书。

新官制的推行需要年富力强的心腹重臣,柴宗训属意的是王溥,因此范质与魏仁浦,他本就想以虚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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