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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和霍尔姆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人都来至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
两人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好朋友,后来又一起上了初中,高中,直到高中结束后两人才分道扬镳。
斯蒂芬的家庭条件比较好,所以在高中毕业之后,按照父母的意愿,他选择去了他父母的母校哈弗的商学院进行深造,并且在拿到了硕士学位之后,回到了老家跟在他老爸的身边,学着做生意,并且准备在他老爸退休之后,接手家里的进出口生意。
而霍尔姆斯则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差,在高中毕业之后,就选择去了一所州立的技术学校,专门学习修车,并且在经过了几年的学徒工生涯之后,成为了华盛顿的一名修车技师。
虽然在高中毕业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各自选择了不同的生活道路,但是在这个互联网盛行的年代,却并不妨碍两人通过电邮进行交往。
所以几年下来,两人的交情,并没有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问题而变淡,反而一直保持的不错。
而且尤其是在斯蒂芬大学毕业回到华盛顿开始跟着他老爸做生意之后,他更是和已经在华盛顿的一家秀车行工作的霍尔姆斯混的是如鱼得水。
两位发小,经常在周末一起出去结伴旅行,或者厮混在一起去参加各种派对,要么就是在一起看电影,打游戏,讨论各种话题。
这两个人的友谊能够维持的这么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因为两个人都喜欢汽车,这绝对是两个人的共同爱好,没有之一。
和传统的美国人一样,两人都喜欢大马力的美国式的肌肉车,尤其是在他们这个年纪。
不过由于不同的家庭条件,斯蒂芬早早就拥有了自己人生的第一辆汽车,那是他在上高中的时候,他老爸亲自带他去二手车卖场选择的一款本田civic。
不同于大多数家境富裕的美国家长,斯蒂芬的父母对他并不是很溺爱,所以尽管他们知道儿子喜欢美国式的大型suv还有皮卡,以及福特野马那样的肌肉车,但是他们在买给儿子的第一辆车上,却并没有对斯蒂芬进行妥协,他们给斯蒂芬购买的第一辆车,就是一辆本田civic。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辆曰本车,经济实惠,而且节油,并且最关键的是,这款车在0-60公里的加速上面表现的并不弱。
只不过在60公里的时速以后的加速方面,因为发动机功率的问题,表现才不是那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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