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曼文还在备注里给出了自己对这部电影的看法:小成本,拍摄制作用心,画面美,但剧情平淡,市扬反应未知。
不过林夏却持相反意见。
很多青春电影的制片人,像是没上过学一样,净拍一些奇奇怪怪的青春伤痛文学。
可能是他们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泡久了,看惯了乱七八糟的酒红灯绿,油腻得都要腌入味儿了。
他们总是认为青春片平淡得太无聊,非要加一些奇奇怪怪的撕逼狗血戏码,才觉得有冲突感和戏剧性。
但青春不是这样的,它不该是这样劣质的拼接。
它应该是美好的、青涩的,如同一本装订拙劣,却又让人眼含热泪,忍不住一读再读的,太仓促的书。
林夏让唐曼文出面和电影公司洽谈,又要来了一版更详细的资料,思考着要选一首什么样的歌。
写完歌之后,林夏又做了一个初步的编曲,给刘琪发消息,打算在公司里找一个工具人录个demo,也就是小样。
这年头很多歌手都不会看谱,更不要说做电影的,哐哐发几张乐谱过去,人家哪知道这都是些什么鬼。
肯定要先找歌手唱一个初步版本,让甲方爸爸一听就知道这首歌是什么样子,再决定用不用。
刘琪一听林夏写了歌,当即就让负责艺人那边的经理,把手头所有合适歌手的音频资料发给了她。
这让林夏有点懵:“这也太兴师动众了吧,只是录个小样而已。”
录小样不是正式录歌,这种工作一般都是刚入行的新人干,用不着已经出道的歌手。
要不然你让人家先唱了,最后歌又给了其他歌手,挺不合适的。
不过出道以后始终熬不出头,靠给别人录小样,四处打工谋生的歌手也大有人在。
林夏本来就想在公司里随便找个能用的工具人,录完就完事的,结果没想到刘琪这么重视。
不过既然老板都发话了,林夏也就把发过来的音频都听了一遍。
好在越星传媒规模不大,旗下也只有十几个男歌手,合适的更是没几个。
林夏大概听了一下,公司里这些男歌手的唱功都还可以。
毕竟蓝星作品普遍不行,这就导致歌手想出头,除了妙手偶得一首好歌之外,只能靠唱功和音色卷,或者靠资本包装走粉丝经济的路子。
但林夏认为唱这种青春类型的歌,最重要的不是唱功,而是音色,要能唱出那种少年的青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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