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艰难的抉择(第1页)

仪凤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刘仁轨上本称蔡州一案繁杂,势难兼顾,请求兵分两路,由其本人赶赴蔡州查案,大角观一事委于刘祎之处置。武后准行,事遂定,刘仁轨于七月二十八日即率众急赶向蔡州,而刘祎之则会同大理寺、刑部等各有司衙门专一负责勘定大角观人等之身份。

大角观人等的身份来历无疑都是西贝货,真要查,那自然是瞒不过去的,然则却要看是谁在查了,就刘祎之这个后党来说,他自然不会去做揭开真相的事儿,当然了,他也不敢不“认真”去查,概因不止有太子一党在盯着,天下人等也都在看着,于是乎,刘祎之也只能是大张旗鼓地查了开来,又是召大角宫诸般人等录口供,又是派员到栖霞山以及九宫山去取证,闹得好不喧嚣,至于进展么,却是几乎没有,不为别的,只因刘祎之压根儿就不敢轻易结案,怕的便是一旦动了本章的话,极有可能被太子一方抓住痛脚,所以他只能拖着查,这一拖就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直到蔡州刘仁轨的本章到了京师,刘祎之这才匆匆结了案,跟着也上了本章。

刘仁轨的本章很长,足足有万言之多,将整个案情详详细细地剖析了一番,至于结论么,倒是与蔡州刺史刘达铭所奏并无太多的不同,只是点出了栖霞山诸般人等极有可能是瓦岗余孽之“事实”,并以此奏请朝廷严加缉拿栖霞山残余,当然了,本章的最后也没忘了弹劾蔡州刺史刘达铭以及司马李纯的渎职之过,而刘祎之的本章则不出意外地证明了大角宫诸般人等的“清白”,两道本章一先一后地送交到了武后面前,具体之查案也就算是告了个段落,剩下的就看武后是怎生个决断法了。

仪凤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又到了大朝的日子,武后当庭对蔡州一案训示,先是表彰了刘仁轨与刘祎之两位主审官的勤勉,接着,也不容诸臣工质疑,便即对全案作出了最终的裁定——蔡州刺史刘达铭犯渎职之过,然,能及时破获全案,不无微功,将功虽不足以折罪,却也不宜重处,着调郑州司马堪用,以观后效;蔡州司马李纯保护钦差不利,实有大过,念其在侦破此案上小有建树,不予重惩,罢其职;栖霞山诸寇猖獗,罪无可恕,着刑部发海捕文书,天下共缉之!于此同时,武后也没忘了当庭确认大角观诸般人等之“清白”,又以国教高人不容亵渎为由,禁止天下臣民再多妄议,事至此,蔡州一案遂结。

案子结了也就结了,李显倒是没在此案上再多搅风搅雨,一者是没有必要,左右该得的李显都已是到了手,再多生枝节也难有甚大收获,倒不若装装糊涂也就算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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