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诽闻,这是所有在娱乐圈内混的明星艺人们所不能阻挡的一件事情!
或者说,这是中国及周边地区的娱乐市场在运营时,所不可避免的一个约定随俗的规则吧!
因为在这个圈内,明星想出名自然离不开宣传。而掌控宣传的媒体机构他们需要身为公众人物的明星艺人身上,那层出不穷的新鲜事来做报道从而盈利!
另一方面,圈内的明星艺人们也不是每天都能产生新闻,来让媒体机构帮忙自己报道宣传、让其有利可图来着……
所以为了找新闻、从明星艺人这个圈内发掘有一定新闻价值的趣事、新鲜事……慢慢的媒体机构发现每天的新闻几乎都是差不多了,明星艺人身上的新闻开始变得挖无可挖的,消费者都不爱看不爱他们的报纸杂志了!
那,怎么办?
于是,明星艺人的花边新闻、诽闻、甚至私生活琐事等等,这些对于普通老百姓非常新鲜不常见的事情,开始慢慢的出现在报纸杂志上了!
而老百姓爱看,就证明这报道能卖出去,就是说报纸杂志社能得到盈利!……
那好,这个时候因为缺少了政府机构对于娱乐文艺圈中的法律掌控,其结果便是身为宣传渠道的媒体机构他们每天报道的新闻题材,也就越来越开始挑战某些人的底线了!
这些人不用说,就是需要靠媒体宣传吃饭的明星艺人们了!
所以随着时间流逝,娱乐圈在一种无序的环境下自我发展……1年、3年、5年、10年、直到今时今日,中国及周边地区的娱乐圈市场开始有一种规则萌生出雏形了——潜规则!!!
也就说是新晋艺人想要得到出名机会,他(她)们需要媒体机构的强力支持。而媒体机构则需要这些明星艺人付出一定程度的牺牲,才能给予到他们需要的宣传机会。
而这一种牺牲,已经从普通艺人的工作事情,发展到艺人平常日生活的状态如何?再到艺人们平日里和谁谁谁出街?去了那里?都做了些什么事?……等等这些私生活方面事情的曝光上。
不为什么!……就为了身为消费者的中国老百姓们爱看这些,就为了媒体机构需要这些报道才能赚大钱。
而又刚好这方面中国及周边地区政府,对于明星艺人的保护缺缺的……
一个这样恶性循环下来,这个娱乐圈能不成为染色缸吗?能不是鱼龙混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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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的这条规则对于明星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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