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章 死胡同(第1页)

十一月一日,正式谈判开始。

因为德方已经做出重大让步,承认有承担偿还的义务,所以谈判就从每一笔军火贸易的欠款开始。

与以往不同,顾祝同等三名高级将领全程参与了谈判工作。

主要就是,每一笔军火贸易的资金数额都极为巨大,负责具体谈判事务的军官根本就没有决策权,必须由主导谈判的将领来拍板。当然,这也是任命顾祝同等三人为中国军方全权代表的主要原因。

首先谈的是涉及金额最大的轰炸机贸易。

事实上,中德军火贸易就是从“轰炸机贸易”开始的,而在此之前,中德在军火领域以相互援助、以及技术支援为主。大战期间,轰炸机是第一种德意志第二帝国以现金大规模采购的军火。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德意志第二帝国根本没有大批量生产重型轰炸机的能力。

在采购轰炸机的同时,德军也购买了轰炸机的设计图纸,并且聘用中国的技术人员帮助建造了生产线,可是在大战期间,德军采购的重型轰炸机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来自本国的飞机制造厂,其余均直接从中国购买。

主要原因就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铝产量严重不足。

事实上,德意志第二帝国飞机制造公司也主要依靠从中国进口铝锭,才制造出了重型轰炸机。

要知道,大战期间设计与生产的重型轰炸机,耗量最多的就是铝材。

整个大战期间,只有中国与美国有足够大的铝产量,也只有中国与美国生产了足够多的重型轰炸机。

事实上,也只有中美把战略航空兵当成主力,其他国家都以战术航空兵为主。

主要原因就是,战术飞机对铝的需求量并不高,甚至不需要铝材。大战期间的一些优秀战斗机根本就没有使用铝材,而战略飞机、特别是战略轰炸机要想达到较好的性能,就必须大量使用铝材。

有趣的是,从中国进口铝材并不比购买轰炸机便宜多少。

原因就是,在大战期间,铝是战略物资,其地位在煤炭与钢铁之上,与石油具有同等的战略价值。整个大战期间。中国一直在严格限制铝的出口总量,某些时候甚至禁止向国外输出铝材。一是中国的铝产量也不算富足,首先得供应本国需求、特别是军事需求。二是输出铝材将导致本国军火的竞争力降低,也就是会对出口轰炸机造成负面影响。三是重型轰炸机属于战略武器,而战略航空兵更是当时唯一的战略性兵种,而中国当局并不希望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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