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再见仇人李帆3(第1页)

人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普通人基本上都很了解其中的含义。哪怕无法用专业的语句解释出来,也能举例来说明这句话的意思。

比如学者与学者们喜欢在一起,希望集思广益之下取得学识上的突破!商人们也喜欢经常聚会,希望从中获得更多的商机,赚取更多的利润!而纨绔子弟们更是群居性很强的一类人,他们也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只是学习和交流都是为了更好的吃喝玩乐罢了!

李帆和西门靖能够凑到一起,并不全是为了给各自家族谋利益。也因为他们都是臭味相投的纨绔,有共同语言才搞到一起,如果他们俩人中有一人是个正人君子型的人物,他们也不可能尿到一个壶里去!

纨绔们和小混混一样都喜欢天天把哥们义气挂在嘴边,那是因为他们的义气只能靠嘴皮子说,经不起真刀真枪的考研!

李帆也是个讲义气的纨绔,自然不会看着龙尽欢骂西门靖了,怎么也要为兄弟出口气不是。不过说兄弟真是往他自己脸上贴金,因为西门靖骨子里只是把他看成一条狗,或者是一条稍有分量的藏獒更贴切!

李帆看到龙尽欢如此羞辱西门靖,不等西门靖开口,他就迫不及待的从悍马天窗的另一边露出身来,冲着龙尽欢就是一阵狂吠:“臭小子,我看你是活腻歪了!在首京敢跟靖少如此说话的人,没有一个能见到明天的太阳,识相的赶紧磕头掌嘴,也许靖少由于今天高兴会饶了你的小命!”

因为龙尽欢摸样有些改变,再加上修炼《化龙诀》气质也变得飘逸中带着邪魅!因此李帆不可能认出龙尽欢。也许龙尽欢就是不变样,他都不一定会记得龙尽欢,毕竟在李帆眼里龙尽欢就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而已,怎么可能会放在心上!

李帆不认得龙尽欢,而龙尽欢对李帆可谓是“铭记于心”,用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就是:他李帆就是化成灰,龙尽欢也能认出来!

龙尽欢从李帆钻出悍马车的那一刻就认出了他,那一刻龙尽欢眼中闪过一片火海,那是仇恨的火焰,而他嘴里的棒棒糖也被咬的嘎嘣直响!那一刻龙尽欢差点就没忍住把嘴里的“小龙飞棒”给甩进李帆的脑袋里!

但是龙尽欢没有选择对李帆来说如此便宜的惩罚,“死”有时候并不是最残忍的惩罚,“生不如死”才是最上乘的做法!对待别人龙尽欢向来都是一刀结果了对方,但对李帆和他另一个大仇家,龙尽欢可是为他们准备了“大餐”,而且是绝对的“豪门盛宴”!

龙尽欢克制住自己的冲动,并收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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