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气晴朗,日头初升,城里的买卖人陆续起床,走出家门。
刚出家门,无论东南西北城的人,都看见离家最近的坊门上,高高悬挂着一大张告示,告示是用大幅的黄表纸与朱砂写的,黄底红字,甚是显眼。[]
如此神迹,自然不免有人好奇,于是告示下面围了一圈一圈的人。早过去的在前面,后面的人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看着有这么多人围观,这好奇心就上来了,越发要往里面挤。因此人是越来越多,乌压压的一片,隔几条街就有这么一处胜景。
这些人堆,又数那郡城最宽敞的大街上放告牌上的告示最惹眼,围着的人最多,指点吵闹之声不绝于耳。
不说那些在外面伸着脖子的人,挤进去的人,也未必能看得出热闹,毕竟是一张告示,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字,寻常老百姓识字不多,能看懂的没几个人,不免互相询问,道:“这位先生,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寻人的还是悬赏的?”
旁边那人识得几个字,摇头晃脑道:“别忙,我看看,上面写着:启状——”
问的那人一愣,道:“这怎么又改启状了?”
旁人道:“好像不是寻人的,是告状的。”
那人奇道:“既然是申冤的,怎么不见那个大大的‘冤‘字?寻常在街上贴的鸣冤状子都这么写,我也看得熟了,他若早写了冤枉,我早就知道他是什么了。这是申什么冤?杀人案还是奸情?”
旁人道:“这个么,好像有点不寻常。启状,今有贼道人……”刚刚读了两个词,突然听到一声爆喝:“闪开了!”
人群中一阵大乱,围在最前头的几个人被人扒拉开,一个下人打扮的汉子排开众人,进了最里圈,一伸手就把那告示撕了下来,喝道:“都散开了,大清早的干什么?有时间做正事去,别东看西看、伸头伸脑的,仔细将你们都抓起来。”
虽然他说得凶狠,但他一副大宅门豪奴的做派,倒没几个人敢反对,任由他带着告示出去。那人走出人群,来到街上一骑马前面,道:“小姐,这是那胡言乱语的告示。”
众人随着他的去处看去,都是眼前一亮,只见街上那匹枣红马上骑乘一名少女,最多十三四岁年纪,穿着大红色的骑马装,越发映衬着白生生一张小脸晶莹如玉,正是个绝色的美人。那少女也不看那汉子,道:“既然拿到了,打开来,念。”声音清脆中带着几分威仪。
那汉子面露难色,道:“小姐,这上面有很多无礼言语……”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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