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三尺剑(第1页)

本以为这里都是七级阵纹,主人是太乙金仙,可是看过一番事迹后,陈磐才惊讶的发现,原来这山洞的主人居然是个圣人,而且便是在圣人中貌似也是比较强大的存在,所以才敢用自以为平辈之中能与自己一较长短的不多来形容。

从境界上来说圣人比太乙金仙只高了两个境界,可是莫说两个境界了,便是太乙金仙想晋级到准圣都如同天堑一般不可逾越。在圣人面前,太乙金仙简直如同蝼蚁一般。

修仙界有言:不成仙,终为蝼蚁。只有成就了仙人才能大大的延长自己的寿命,尤其是到了大罗金仙境界,可以说是长生不老。可是这话的原文却是:不成圣,终为蝼蚁。

以前也许还不懂,可是随着自己在修行界的时间越来越长,陈磐对圣人也开始有了一层模糊的概念,这种层次的强者用神仙都不足以形容,绝对是一念间风云变色,翻云覆雨,抬手间几乎可摘星捉月,可以说是已经脱离了生物的范畴,也许他们才是真正的神仙,其他境界的神仙都不过是自封的修行者罢了。

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山中居然隐藏了一个圣人的居所,这要说出去恐怕都会笑陈磐是个疯子。更让陈磐惊讶的是,这山洞主人不过三百年便成就了圣人境界,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恐怕也已经称得上是屈指可数了。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说遇到了一个让自己感觉到嫉妒的变态,那变态的天赋该是何等恐怖?

“这人不知道真名,世人都称其为三尺剑,因为他的武器便是一把三尺长的青铜剑。从时间上来说,他甚至可以算我的后辈,比我晚了两百多年进入修仙界。三尺剑桀骜不驯,盛气凌人,从不服软,也如同我一般各处拜师无人收留。不过我是只在东极玄洲,而他却还要加上中神州。”

“没人知道他如何学来的修行功法,只用了将近四十年就进入了金仙境界,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简直如彗星般崛起。无数势力的继承人都败在了他的手中,死伤无数,最后竟举世皆敌,遭各道追杀。”

“世人都以为他死定了,可是他却顽强的活了下来,更创下了以太乙金仙境界斩杀圣人的传奇,让无数以越级挑战为荣的天才从此闭口不再言自己的骄傲的战绩。”

“当我第一次遇到他时,他已经成就了圣人境界,此时的他修行才刚过百年。没有任何原因,我们大战了一场。这一战仅用了半日,这一战也让我从此雄心尽灭,我见识到了他的强大,同时也颠覆了我的认知。”

“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不会有人能修炼两种以上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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