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秦王变法(二)(第1页)

中书政事堂内,已只剩宰辅重臣,此时诸位宰相正“坐而论道”,围绕右相李曜提出的几项改革意见进行讨论。

循序渐进,是李曜的一贯宗旨,此次他提出的几条改革意见,也主要集中在经济、军事领域,基本未曾涉及政治制度。这几条意见,总而论之,有如下几项:

一,采取官督民办制度,大力修复和新开关中水利灌溉工程;由尚书右仆射王抟主抓。

二,采取官府出资、民间出力的办法,修复和加大关中造林工程;由刑部尚书裴贽主抓。

三,在长安城主城之外的东面,新建“自由贸易区”,采取河中东升新城建造和分摊入股办法,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建造、经营运作,官府负责维持市场秩序,但除朝廷法令所禁止的经营项目之外,一切商业活动均可自由进行。自由贸易区的税率为“十三”制,即百分之三十为营业税。自由贸易区内的各经营单位需要有税收报表、消费凭证等,此类事务由户部新建‘自贸司’全权负责。由门下侍郞兼三司使刘崇望、户部尚书孙偓主抓。

四,河东四面总揽后勤诸事调度大行台将全力协助关中地区恢复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在河东、河中等地区实行数年的各项促进农业生产之制度,将全面引入朝廷,特别是关中地区,其中河东、河中两大军械监将全力提供关中所需的农具、“化肥”等物资。此事由工部全权负责。由中书侍郎、工部尚书陆扆主抓。

五,朝廷组织保甲团练,把农村住户中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一下的成年男子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以武斗选出保长。保丁平时种田,闲时练兵,战时随时准备编入军队作战。此时由右相李曜亲自主抓,关中地区由左右羽林大将军李筠、史建瑭分抓;河中地区由河中行军司马郭崇韬分抓,河东地区由晋王李克用指派人手分抓,其余各镇由节度使分抓。

六,征收“神惠税”,除皇宫中供奉李唐皇室祖先、道祖玄元皇帝李耳之三清殿外,全国各处道观、佛寺、尼庵等宗教产业,均需上缴“天神佛陀惠民税”。具体税金征收分为不动产税及香火税。该税金之使用,仅限于惠民安民工程,当地道观佛寺可派人员监督及核查。

七,右相李曜个人出资,在河东、河中、关中等地建设“格物学院”,并将自己创造的“活字印刷”术授权河中军械监无偿推广,诸学院公读书籍全部采用“活字印刷”印制而成。同时朝廷公开征集少见于世的善本、孤本、抄本、印本、残卷等,用于“为往圣继绝学”。

八,由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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