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故地重游(第1页)

其时已近黄昏,暮色逐渐落下。

整条玉风街上还是挤满了人,这条街上遍布着各式各样的商贩,自然是吸引了许多看客前来采购,陆辰在人群中踱步,眼睛不断的到处扫视,杜家兄弟正在前面开路,而刘诗尘却独自一人走在最后,仿佛若有所思,时不时偷瞄上几眼陆辰,然后就立刻收回目光。少女的心怀就是如此,她心中七上八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赤追风把刘诗尘看做亲妹妹,此时见到她这样心不在焉,自然是颇为担心,凑到跟前,道:“诗诗,怎么是,是不是看上陆辰了,没事,只要你看上了就跟我说,我亲自跟陆辰说去。”

哪知刘诗尘的心本就是混作一团,被赤追风这么一说,更加不知所措,娇羞道:“追风哥,你再说什么啊!我哪有……喜欢他么……”

赤追风见状,不再多说,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他可以顺水推舟,但绝不可强行插手。总之刘诗尘既然自有心思,他也就不必多言,毕竟每人都有自己自主选择的权力。自己若是插手,只会适得其反。

街上云集着来自中州各地的客商,贩卖的东西当然也是缤纷奇异,陆辰站在一个小摊前,正在精心挑选。只见这些小摊上挂着许多做工精致的剑鞘,不仅造型美观,并且十分实用。陆辰和叶琛用剑,但都没有剑鞘,只是随意用一张皮革包裹着,平时用起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此时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就显得有些怪异。叶琛和陆辰习惯了剑不离身,即便是出来游玩,也都带在身上,走在街上,难免会有人会诧异。

这样下去总是不好,陆辰心想,也该给自己和叶琛一人配一把好的剑鞘,这样才能上得了台面。

这小摊上的剑鞘都属上品,陆辰挑来挑去,最终选了两把由东海虎鲨皮做成剑鞘,这种剑鞘质地坚实,重量也轻巧,握在手上,十分称手。陆辰毫不犹豫的支付了十五个紫金币买了下来,对他而言,钱财都只是外物,有些东西往往比金钱要重上千倍万倍。

陆辰给自己的铁剑装上剑鞘,试了一下,只觉得十分合适,鲨皮剑鞘质地最适合制作剑鞘,因此这种虎鲨剑鞘在大元王朝境内极为畅销,常常作为侍卫的必需品。

“叶琛,给,这把剑鞘是你的,你带上吧。”

陆辰把另一个剑鞘递给叶琛,道:“把你的剑也装上吧,总这么耷拉着实在太邋遢了,带上剑鞘就好多了。”

叶琛这次不再迟疑,极为感动,点点头,给自己的剑也装上了虎鲨剑鞘,这样一来,他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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