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不适合那日暮,草原上的野花是没有办法在高墙大院里生存的,那里没有她熟悉的牧场和牛羊,只有天井里那一方碧蓝的天空。淳朴善良,又充满野性的她,只会在繁华的长安悄悄枯萎。
她是草原的女儿,生于斯,长于斯,也将眠于斯,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云烨给她准备了一个可以纵情驰骋的广阔天地。有蓝天,白云,青草,牛羊为伴,或许可以减轻她的伤痛。
“这是你的草场分布图,就在阴山的脚下,足有方圆百里之地,那里水草茂盛,气候温和,是最好的牧场,你带着那些少年,可以在这里放牧。”云烨掏出了怀里的文书,放在了那日暮的面前。
宦娘把云烨的话,一句一句的翻译给那日暮听,听得越多,她脸上的泪水就越多,最后汇成一小股,从尖尖的下巴上往下流。
痛苦是必然的,云烨只有硬下心肠继续说:“你现在需要给你的部落起一个名字,然后填在文书上,就好了,这些文书就会立即生效,你不用担心其他的部落会来抢你的草场,我已经给这里的驻军打过招呼了,一旦发现了威胁,就告诉他们,自然会有人来处理。用不着你们来动手,你们只要好好放牧就行,多出来的牛羊,还有马,我会在每年冬天来临之前派人来和你交换,用茶叶,盐巴,布匹,粮食,当然还会有一些铁器,另外,你还要在每年的四月份天气逐渐暖和之后,把所有的羊毛剪下来,如果试验成功,我想只是每年剪下来的羊毛,就足够养活你这个小小的部落了。”
说完一长串话,云烨就停了下来,等着宦娘给那日暮解说。
“你不走”!那日暮就没听宦娘说什么,抱着云烨的胳膊使劲的摇晃。
“我,放羊,你,睡觉,”或许那日暮觉得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吃的饱饱的在帐篷里睡觉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开出了自己能开出的最高价码。
云烨轻轻的拥抱了一下那日暮,然后对宦娘点点头,就松开了那日暮,出了帐篷,还没走出两步,就身后就传来那日暮撕心裂肺的哭声。
犹豫了一下,云烨又迈开步子,去找何邵。
老何整整雇佣了三百名辅兵,他们正忙着把爬犁改成牛车,不用担心车子的粗糙,因为他有足够的牛来拉车,只是有一个小问题,草原上散养的牛不会拉车,它们极度的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一会见到草根就要啃几口,一会站在原地不动弹,用鞭子抽也一动不动。这一盆子凉水一下子就把老何满腔的发财热情浇的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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