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愤怒的力量(第1页)

拍拍痴呆的两位,再把那位把头埋土里装鸵鸟的车夫踹醒,高呼一声继续上路。

孙思邈把手里的一撮黄色粉末洒进药篓,顷刻间药篓里的蝗虫就不动了,他叹息一声说:“都是药,不要糟蹋了。”说完背上背篓就随着云烨往长安走。

刘献忽然大吼一声惊起无数蝗虫,腰间宝刀呛然出鞘,在身边划过密密的刀光,无数蝗虫被刀斩成两截纷纷落地,马夫抬起脚狠狠地踩了下去,脚下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蝗虫立刻变成一滩滩的绿色肉泥。

看着三位的无聊举动,云烨摇摇头,从旁边树上轰走蝗虫,折下一根树枝,上面的叶子早就被吃光了,只剩下树枝,细细密密的像扫帚。

喝止了刘献的疯狂,把树枝塞他手里示意他,这东西杀蝗虫比刀快。

刘献有些失神,牙龈流着血染红了牙齿,配合着那张狰狞的面孔,嘴一张一合的宛如地狱的食人恶魔。

马夫拼命的用树枝捕杀蝗虫,似乎在为自己的胆小作反证。

老孙掸掸衣袖,率先迈开步子,踩着满地的蝗虫大踏步的前行。

路过一个庄子,没有发现扑杀蝗虫的人,只有摆满了的香案,上面有各种糕点,还有猪头三牲,密密的跪了一地的人,为首的一位老夫子声音颤抖而又虔诚,一篇《告蝗神书》写的真切感人,额头上的鲜血表明老先生用了最虔诚的礼数。

但这并不妨碍满庄子的蝗虫大嚼庄稼,有些甚至跳到供桌上,啮咬起贡品里的青涩果子。

云烨肚子有些饿了,跑了大半天,一口饭都没吃,不理会跪在地上的庄户,三两步来到供桌前,抓起供桌上的酥皮点心美美的咬了一口,不错,不错,油而不腻,隐隐还有一股子桂花香气。

“孙道长,这里的点心着实不错,您也来尝尝.”云烨大声招呼同伴来享用美食。

老孙是一点都不客气,先抓着酒壶灌了一通,再撕下一块烤猪肉大嚼,嘴里吧唧有声。

刘献大笑着举起猪头,找了个好下嘴的位置张开血盆大口就把头埋在猪头上再不起来,马夫畏畏缩缩的拿酸果子啃一口,酸的呲牙咧嘴。

那位老先生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指着他们几个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一个青衣汉子跳起来,刚要大骂,被啃猪头的刘献一脚就踹到人群里去了。

“大胆,你们是什么人,敢对蝗神无礼?”老家伙终于说了一句完整的话。

云烨捅捅老孙,这时候是您老人家出马的时候。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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