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领命,然后派人去传口谕。
百官小声的交头接耳,这次是为什么敲登闻鼓?
洪武元年,朱元璋就立登闻鼓于午门外,朱元璋规定凡有冤民敲响登闻鼓申诉,可立即直达天听,由皇帝亲自受理,如遇从中阻挠者,以奸臣论处。
后来什么事情百姓都敲登闻鼓,让日理万机的朱元璋更加日理万机了。
于是朱元璋规定,凡涉婚姻、土地、打架斗殴等普通案件和与科举有关的案件不得敲登闻鼓。
敲了也不予受理,而且还会予以严惩。
后来朱权上位之后,路过登闻鼓,又加了一条,击鼓之人罪同犯跸,若只是一些私人小事,击鼓之人按犯跸论处。
若是国事,则免于处罚,前提是这事儿是真的,若是假的,也按犯跸论处。
所以,一般不是什么大事,没什么人会敲登闻鼓,因为犯不着。
犯跸者斩!
皇帝没空天天处理臣民的私事,有司衙门又不是摆设。
登闻鼓理论上已经开始只受理国事,若要受理私事,要用命来换这个机会,百姓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冤屈,不会因私事来敲登闻鼓的。
现在登闻鼓响了,就不知道是谁敲的了。
不知道是为了国事,还是为了私事了。
众人在奉天殿等了一会儿,才有太监领着人来到太极殿。
“陛下,击鼓之人带到。”
太监行了一礼,然后退下。
是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年轻女子,那女子腹中微微隆起,貌似还身怀六甲。
“大胆!竟敢直视天颜!还不跪下!天子身前,还不行礼?”某官员站出来呵斥道。
朱权摆摆手,“罢了,百姓不懂规矩,不要过于严苛,不必行礼了。”
“遵旨。”这个官员才站回原位,没有再纠结。
朱权看向击鼓之人,“你们二人,是谁击鼓?有何冤屈?要告何人?为私事击鼓,还是为国事击鼓?”
“是我老妇人击鼓,为私事击鼓!”这个老妇人杵着拐杖,眼眶通红的道。
朱权眉头一紧,“为私事击鼓?老人家,这可是犯跸,是死罪!你要告谁,值得你拿命来犯跸?为何不去京兆府?”
“老妇人要告的人,京兆府不敢受理!”
这个老妇人回答道。
这让朱权疑惑了,“那你难道是告官?那你可以去大理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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