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里的人其实心里都清楚,要宣布的无非是关于小宝两个朋友的事情。
莫么是派出所案件做实,杀鸡儆猴,给大院里的人来个警示教育。
要么是错抓了人家,当面解释清楚。
从沈小宝的言行来看,应该是第二种情况。
那么,看点就在何大清身上,毕竟是他报案才抓人的。
显然,何大清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在大院里牛逼了几十年,让他当着大家伙的面,给沈小宝他们承认错误。
实在难以张口。
“来福,我问你,我在店里做黄金夜壶交易的时候,你,在现场吧?”
何大清提着气小心翼翼地问道。
自己终究还是迈出了这一步。
向不如自己优秀的人低头,真的比挨一耳光更没面子。
人总是要活一张脸面的。
“何老板,你这是做什么?”
派出所的同志疾呼道。
堂堂一个珠宝店的老板,怎么拎不清轻重。
掌柜的都不能帮他作证,能指望一个店里的小伙计?
傻子从他俩刚才的对话中,都能听得出来,这店伙计是他妈被赶出来的。
人是派出所抓的,派出所的同志当然希望这件事情赶快过去。
说好的解释清楚就完事了。
哪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全。
慌不择路的何大清居然要让这个程咬金给自己作证人。
太荒唐了。
何大清没有理会派出所的同志,紧张而又期待地盯着来福。
“在呀!”
来福欢快地回答,眨巴着眼睛问道:“老板,您怎么突然问起这件事情?”
草!
何大清激动的瞬间心跳加速到每分钟一百二十下。
“你先问这些,我问你,那两个人你可曾记得他们的相貌?”
来福第一次发现,原来老板还有这么亲切的一面。
在他的印象中,老板何大清是个表情严肃,不苟言笑的人。
尤其是对待他这样的小伙计,一直都是清高得自己跳起来都摸不着老板的鞋底。
只能虔诚地仰望。
“老板,他们就是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一个是貂皮老者,另一个是衣着朴素的中年人。”
来福描述着两个人的体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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