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原本就是一个不爱下雨的城市,最近下了一周,阴雨绵绵。
艳阳天没有把简欢晒透,反而让她湿漉漉样子负重前行。
无论世界哪里,雨一直在下,像是不会收扬的雨季,简欢喜欢雨,但它快要把她淹没。
窒息感满满袭来,稀薄空气被一点点抽离。
“你什么意思?”
霍景行淡淡抬眼,交叠双腿,“没什么意思,那天回家吃饭,给你一个惊喜。”
简欢的还想追问,霍景行电话响了,他从简欢身上缓缓收回视线,接听电话。
不知道谁打来的,他回答的很简略,目光落到窗外,侧脸线条透出一股凉薄的冷漠。
“她也在吗?”
“太好了。”
霍景行带简欢来的粤菜馆,会员制高档餐厅,环境清幽雅静,淡淡兰花香气,这味道让简欢想起了娇姨。
过去她总爱用一种兰花香气的护手霜,味道可以承载记忆。
淡蓝色的无尽夏,连绵不断开满整个夏天。
16岁的夏天,雾霭藏在窗前弥漫的雨滴里,攀附进简欢眼眶中,泪蜿蜒垂落。
黎至安漂亮,生动,有着少女全部特征,记忆总是裹挟暴风骤雨在心脏攻城掠地。
她被霍若烟欺负,全身抹胶水粘黏在墙上时,明明发不出任何声音,晶莹眸子,凄楚眸子,简欢忘不掉。
简欢打伤了霍若烟,她被学校开除,原因只因为霍若烟父亲给学校刚捐了一栋教学楼。
简欢在学校走廊和霸凌者相遇时,一点也不畏惧,蔑视眼神漫不经心勾起嘴角一抹笑容,像是要活脱脱将人吃了。
将挑衅拉满,一种蔑视一切的霸气。
的确那时的简欢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是一片不能在碎的瓦,而霍若烟是捧在手心里的玉器。
霍若烟心如蛇蝎,她不仅将黎至安拖入泥泞,她还亲手毁了她。
简欢继父的儿子强奸黎至安完全是她下了药,目的很简单。
她道:“很有趣啊,公狗和母狗交配,会不会生出杂种呢?”
财阀权势滔天,这事没有被闹大,反而压了下来,而罪魁祸首,如今正站在自己面前。
霍若烟眸光扫视着对面的霍景行,视线停留在简欢面前。
“你是……”
简欢袅袅婷婷起身,眉眼淡淡,唇角扯起一抹笑。
“表姐……不认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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