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李星回想起来,这名江县的刑名师爷,是他这段时间告状途中,唯一一个没有要他的钱,却帮忙查询案卷的人,虽然最终并没有解决洗刷弟弟冤屈的事情,但是这件事并不是对方不帮忙,而是已经超过了这名刑房师爷的职责权限。
也是经过这次江县刑名师爷的查询,李星这才得知,自己的那个智商低下的弟弟,居然牵扯到了一起团伙连环入室盗窃案中,而且居然还是这个犯罪团伙的头目!
这个所谓的事实,让李星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但是师爷查询的案卷上,却就是这样记载的,最后,在这位好心师爷的提醒下,李星这才得知,要想知道更详细的事情,只能找当时审理案件的知县,可是,这是十年前的案子了,当时的知县已经高升去了南京兵部。
李星不甘心,他天真的认为,虽然当初审理案件的官员调任了,但是现在不是也有知县大人吗?而且还有比知县大的知府大人,他们总会替自己做主的吧?
有句话叫: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李星没有继续听从那位好心师爷的劝告,执意去向江县的知县申冤。
等到现任的江县知县得知,李星要申冤的案件,居然是十年前知县审理判罚的,当扬就变了脸色,以李星没有状子、扰乱衙门秩序的理由,打了二十板子,驱逐出了县衙。
不过,这二十班子并没有浇灭李星想要伸冤的决心,他又一次卖了粮食,写了状子,去了江县衙门,在那位好心师爷的叹息中,又一次被知县以这件案件没有管辖权为由拒绝,按照江县知县的解释,案子虽然是江县审理,但是李强这个人却是应天府判处的刑罚,江县没有权利撤销上级府衙的判罚。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李星就在江县、应天府、辛县三个地方的衙门来回奔波,每次接待他的官员,不管什么职务,都是同一套说辞。
应天府的理由是:李强这个人是辛县的,而且是在江县犯的案子,应天府只是根据海捕公文判案,程序上没有错,也没有任何责任,假如案子有冤屈,那肯定是江县审理错了,发布的海捕公文错了,让李星去找江县重新审理。
江县衙门的理由更加充分:李强这件案子中,有人证物证,案子根本没有错,至于李星说的自己弟弟智力低下的事情,如今人已经死了,根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对于李强申请重新审理这件事,江县让李星去户籍所在地申请立案,他们江县会配合的。至于撤销应天府的判罚,他们江县没有这么权限,去撤销上级府衙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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