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昌无心听戏,拉着李谕到了一角清静的地方。
“帝师,本人还有一些小小的请求。”徐世昌说。李谕道:“左丞但讲无妨。”徐世昌说:“我们已然成立商部,但如今只是管辖铁路矿务之事,京津地区仅有的一些企业也多为官督民办,纯粹的民办企业很少。我听闻帝师在美国设立了公司,我想帝师是否也可以在京津地区开设工厂,作为表率?”唐文治也提到:“我们已经奏请朝廷,尽快通过关于创办公司的律法。此事已经过尚书同意,我想朝廷会尽快正式颁发。”清廷在1904年初就会颁布《公司律》,算是开了近代公司立法先河。
虽然相比列强着实太晚,但总归是通过了点实用的政令。这部《公司律》在一些条文上比较粗糙,最关键还没有确立非常核心的
“法人”概念,比较有局限性。直到十年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重新颁发了更完善的《公司条例》,才算让公司法更加可靠。
所以现在还算不上严格意义的法治理念下的公司,但有了徐世昌等人的托底,李谕倒是不必有太多顾虑。
李谕说:“我在美国的ly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汽车关键零部件、各种系统单元,以及更加有技术含量的无线电设备,现在国内恐怕还无法展开。不过我会加快培训人手,尽早在国内设立公司。”本来这就是李谕以后要做的。
徐世昌说:“帝师生产的都是洋人那些高深东西,有没有更加接地气的?”李谕想到如今凄惨的民间,于是说:“我会设法做一些关于食品的公司,救助一下乡亲。”徐世昌眼前一亮:“好主意!”李谕想到的东西很简单:方便面和味精。
即便是作为军粮,方便面也很好用,不会愁卖。其实类似的东西在汉朝时韩信的军中就用过,不过是非油炸的。
只不过在二十世纪初,方便面实话说几乎是种奢侈品,但对于部队来说,比较便利。
赚了钱可以用更简单的挂面赈济灾民。而味精则更能走入寻常百姓家。
话说此后味精经历过一段被抹黑的历史,实际上没什么危害,最初是美国人由于对华人的歧视而杜撰出来,并且是差不多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
不知道为啥二十一世纪初传入国内,许多人竟然信以为真,活生生把很多味精大厂逼死了……味精的成分很简单,无非就是谷氨酸钠,没啥其他特别的东西。
虽然钠摄入过多的确也会出现浮肿之类的现象,但在穷困时代,胖子都没几个,怎么可能有钱吃那么多盐,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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