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人的气质,一般来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份的变化,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改变,这需要时间的积累和生活的沉淀。
就像是身居要位的高官显贵,在他们身上,就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这也是气质的一种,是长期以来位高权重一言九鼎所形成的。
窦健军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在眨眼之间,就能像秦风这样,由一个看似普通的寻常人,突然转变成了一个江湖气极重的人,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一般。
窦健军不会认错,从秦风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味道,他曾经在港岛一个帮派大佬身上感受过,而窦健军,也一直在努力学着那位大佬的言行。
只是窦健军虽然掌控着两广的走私渠道,但无论在社会地位、经济实力还是底蕴上,都和那位大佬相差甚远,这种气质,也只学会了五六分而已。
所以在见到秦风气质的转变后,窦健军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感受,用力的揉搓了下双眼,想将秦风这个人看得更清楚一点。
不过再怎么看,秦风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都有一种凛然不可欺的气势显露在身外,这种感觉用语言无法描述,但却是可以亲身体会得到。
“秦老板,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窦健军到底也是刀口舔血过来的人物,自然不可能被秦风吓到,心中虽然惊异,但言行之间,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
“我?现在的身份只是个学生而已。”
秦风一脸玩味的看向窦健军,说道:“以前嘛。就不说了,窦老板要是感兴趣,可以找人摸摸我的底啊。”
经历了那么多事,秦风也知道,现在的江湖,和以前真的大不同了,喊打喊杀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唯有金钱,才是衡量当今社会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像窦健军这样依靠武力来维持生意的人。才是现在江湖的主流,秦风虽然不太想和他们打交道,但事到临头,说不得还是要摆出江湖的身份来。
“秦老板见过血?”窦健军能清晰的感应到,秦风的身上有种戾气。那绝对是杀过人见过血的人,才能显露出来的。
“窦老板,我只是来正常做买卖的,您也不用盘我的道。”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您和谢老板下的套,我就当到贵地拜访给的见面礼。不过窦老板,做人不可以太过分了……”
“过分?我怎么过分了?小子,别以为你也是江湖中人,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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