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百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介意也没有办法啊,毕竟我们这样的大宗族,不联合那些小宗族的话,回头可能哪一天这些小宗族就被其他大宗族拉拢去,将我们掀翻了。”
“儿女情长,得放在生存后面。”
也因为这样,她对那些侍郎是不能像戈馥对待云雨辰那些人一样的。不管喜不喜欢对方,她都不可能对对方冷淡。因为一旦冷淡,对方就可能揣摩她的心思想法,考虑要不要让家族“另投明主”了。
戈馥挑眉,“没记错的话,你们余家在北疆是顶级宗族之一吧?”
“那又怎么样?”余百叹气道:“顶级宗族又不是只有我们余家,再者说了,以前又不是没有顶级宗族不做人,被小宗族联合拉下马的事情发生过。”
戈馥不是很懂,但余百既然这样说了,想来是真的。
和在学校时不同,余百这会穿的衣服是很有北疆特色的,孔雀蓝的裙子艳丽多姿,衬得她那张娃娃脸愈加精致明媚。吃饭的时候,有两个侍郎在旁边服侍她——夹菜倒水什么的。
不过三人之间的气氛还是比较家常平和的,吃到好吃的菜,余百还会让那两个侍郎尝一尝,若说好吃,便会吩咐厨娘给对方做一份。
戈馥留意到了余百的一个弟弟——余百有两个弟弟,大的已婚,小的未婚。不过这个已婚的弟弟并没有嫁出去,而是留在家里招妻了。
“一般像我们余家这样的宗族男儿都会招妻,一来是男人的体能要比女人强,自家血脉的男嗣自然要比嫁进来的更可靠一些,争斗的时候更卖力;二来则是我们余家已经不能往上联姻了,下嫁的话又委屈了家里的孩子,所以大多都是招妻,除非遇上同宗族之间要联合,才会互相通婚。不过这种情况不多,毕竟宗族之间如果不是从属的话反目的几率太高了,嫁过去的男人有很大可能牺牲,所以有选择的话大家都不会这么做。”余百将一小筐馕饼放到戈馥面前,“你尝尝这个馕饼,很香。”
馕饼太大,戈馥撕下一小块,剩下地给了陆曜,然后开口问道:“会有女人愿意当赘妻?”
“不要太多。”余百道:“北疆是一个个人无法生存的地方,偏偏很多人命运不济,或是家族被灭,或是父母双亡,愿意入赘大宗族的人很多的。”
戈馥咬了口馕饼,香是香,就是有些费牙,吃了两口她就不想吃了。正犹豫要怎么办的时候,旁边伸过来一只手,将她手里的馕饼拿走了。
余百已经知道陆曜是戈馥的男朋友了,见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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