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这个事件,是现在摆在苏曜面前的一个问题。
苏曜当然也可以默许事情的发生。
倒不如说这应该是默认的选择。
一切从旧例即可。
任何一项变法改制的选择,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声望,同时产生难以预计的后果。
只是为了速推,尽快平定匈奴之乱,然后回京领赏的话。
苏曜最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默认的选项。
允许这些大兵们继续按照之前习惯,打胜之后尽情掳掠,宣泄情绪,发泄欲望,在美酒和女人的肚皮上醉生梦死。
这可以说是成本最低,提高士气最快的方式了。
然而呢,当事件真正生动的发生在眼前时,苏曜却也没法做出如此理性的选择了。
那些惊慌恐惧,痛哭求饶的妇女们让苏曜,由得想起他解救那些汉家女子时的场景。
当时的他快意恩仇的斩杀了施虐者,他认为自己只是照常杀红名而已。
但如今,轮到自己这些绿名部下成为施暴者后,苏曜才发现他更多的还是看不惯。
他接受不了这些恃强凌弱,淫虐妇女的暴行。
哪怕你是绿名,哪怕再冠以各种貌似正义的理由。
恶即是恶,无法美化。
于是当他果断的叫停了这场众人眼前的暴行。
同时苏曜心里再一次的吐槽,这游戏如今在有些地方的真实性,着实是让人不安。
“苏都督,这些人要怎么处置?”
金方严的声音唤醒了苏曜。
于是苏曜唤过成廉,一问之下才发现,大汉那严苛的动不动就是斩、介斩的军法偏偏对于这些没有任何要求。
明文的军法严苛在对令行禁止的要求,而对于战后掳掠,洗劫,没有任何规定,完全就是放任自流的态度。
所以这些人还真的不算违反军法,不能定罪。
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个时代背景的军队能做到令行禁止就已经是军纪严明,至于屠城抢掠,侮辱妇女那简直是家常便饭,只有极少数道德感和威望俱佳的指挥官能够进行约束。
是的,与明文军法的简陋相对,指挥官对军队有着更高的控制权,只要威望够,能压得下,说一不二,不告而诛,肆意鞭打谩骂这些大兵那也完全也没问题。
于是想了一下,苏曜决定现场立法:
“别人军里咱不管,在我这,咱们的军法上,以后补上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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